“鸭越界偷菜吃”引发风波 邻里之间不宜太过计较
日期:03-18
■本报记者 张 敏
“她的鸭子老是来吃我家的菜,我去讨个公道,是不是应该?”近日,在市公安局兰江派出所调解室,50多岁的黄芩满腹委屈地向调解员寻求“公道”,此前,她和同村女子因“鸭子越界偷吃青菜”一事动起了手,双双挂了彩。
原本,黄芩家和隔壁苏迎春一家相处得还算和睦,但自从苏迎春家里养了七八只鸭子后,烦恼就来了。前不久,这些鸭子跑到黄芩家的菜地里,吃掉了部分青菜,这件事黄芩一直记在心上。事发当天,黄芩在回家时看到苏迎春在家,便想就鸭子吃青菜一事,向对方要个“道理”。可谁想,就在双方交涉的过程中,一个小小的误会,让事态一发不可收拾。
当时,看到黄芩来家门口要说法,苏迎春原本也没有想要抵赖的想法,只是在沟通过程中,她说了一句土话,而这句土话听在黄芩耳中,变成了骂人的话,这下子黄芩更加生气,明明是对方家的鸭子吃了自家的青菜,自己要个说法还要被骂,这事搁在谁身上都接受不了。于是,在愤怒情绪的主导下,黄芩对着苏迎春破口大骂。苏迎春也不甘示弱,最后双方还动起了手,一个顺手拿起棍子砸在对方手上,一个拿下自己的头盔朝对方扔了过去……
事情闹大后,双方报了警。市公安局兰江派出所民警到场处置,让黄芩和苏迎春先行去医院治疗。经过医生诊治,双方均无大碍,双双提出调解申请。在听了双方的叙述后,调解员认为,此纠纷中双方动手打人,均有过错,在考虑纠纷的前因后果以及双方当事人负伤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了调解方案。最终,黄芩和苏迎春达成调解,苏迎春赔偿黄芩一笔费用,并保证管好自家鸭子,不再让鸭子去隔壁菜地里吃菜。双方约定今后无涉。
兰江派出所调解员黄能:远亲不如近邻,没想到,邻里间的情谊会因为几只鸭子而被破坏。本次纠纷中,“越界鸭偷吃菜”,责任在苏迎春一方。黄芩错在后,她不该动手,哪怕是“应激”动手,要知道在遇到矛盾纠纷时,用暴力手段“以眼还眼”是法所不容的。
邻里之间切莫因为一些小事而伤了和气,要相处得好,不宜太过斤斤计较。所谓“牢骚太盛防肠断,风物长宜放眼量”,宽以待人,待人以亲,才是正确的为人处世之道。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