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过酒席后闹“分手” “老娘舅”帮忙解难题
日期:03-18
■本报记者 张 敏
“小夫妻”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是按照传统习俗置办了酒席,之后双方感情不和,试图分手。男方胡炜在此时向女方提出了退还彩礼的要求,女方断然拒绝,双方闹得不可开交。近日,胡炜来到市司法局梁弄司法所“弄里说法调解工作室”寻求帮助。
原来,2020年胡炜和李琴琴经人介绍认识,相处一段时间后,双方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于2021年置办了酒席,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走到了一起。
同居后,两人无法适应对方的生活习惯,经常为家长里短发生矛盾,感情逐渐消磨。去年年底,双方因琐事大吵一架,李琴琴一气之下回了娘家。经双方父母一番劝导,李琴琴之后虽然返回家中,但仍不愿与胡炜在同一个房间居住,双方意见始终达不成一致。
经此一事,两家就分手事宜开始协商,胡炜一方要求李琴琴一方返还彩礼、置办酒席等各项费用。对此,李琴琴及其父母断然拒绝。“彩礼没有往回退的道理,再说了婚后是胡炜对我不闻不问,才导致双方感情破裂,我的名誉还受损了!”李琴琴说。
“老娘舅”与双方深入交谈后发现,两人已没有感情基础,从情理上已无法调和双方的矛盾,于是从彩礼的法理出发,现场当起了普法员。“老娘舅”耐心地向李琴琴及其父母解释,彩礼不是定金,李琴琴也不是商品。定金的话,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是可以让对方退还的,但是彩礼是基于双方缔结婚姻的基础上,是双方对彼此的认可而衍生出的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如果在给付彩礼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老娘舅”的现场普法从一定程度上纠正了李琴琴一家对彩礼的错误理解。“老娘舅”紧接着劝说李琴琴父母,“好聚好散”好过“不欢而散”。在“老娘舅”的劝说下,李琴琴一方态度有所松动,当即表示愿意归还彩礼的现金部分。经过几轮协商,双方分歧逐渐变小,直至达成协议:李琴琴一次性返还胡炜彩礼费用,今后双方无涉。
“彩礼是男女双方在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礼金,是自古以来的一种习俗。当传统的习俗和法律出现冲突时,我们的调解工作就是要从法理上疏通矛盾症结,从而使该纠纷得到圆满化解。”“弄里说法调解工作室”“老娘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