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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余姚日报

付清房款后,房东不协助过户咋办?

日期: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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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市民生活·广告       上一篇    下一篇

制图 邵天骊

  市民秦女士来电咨询:

  去年,我通过朋友介绍向张先生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一次性付清120万元购房款后就入住了。但是,张先生一直借各种理由不予办理过户手续。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下,我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张先生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吗?

  本报常年法律顾问汪宇波律师解答如下:

  本案涉及房屋买卖方面的相关法律问题。因房屋属于不动产,要想取得房产权利,就要办理房屋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手续,仅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不发生所有权转移的,也就是说没有取得法律上的物权,双方都还只是一个债权。本案中,秦女士与张先生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应当受法律保护,张先生应当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附随义务,协助秦女士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如果秦女士与张先生协商不成,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