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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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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余姚日报

余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日期: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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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国内国际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 莹

  2022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下,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办理各类案件4732件,其中受理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同比下降29.4%,主动履职的诉讼监督、公益诉讼案件同比上升23.3%,审结率同比上升9.3个百分点,28个案件获评全国、省级、宁波市级精品、典型案例;检助共富、乡村检察官、知识产权检察、数字检察等工作亮点被《人民日报》《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国字号”媒体报道点赞33次;17个集体、48人次荣获国家级、省级、宁波市级荣誉。市检察院获评“全省成绩突出的基层检察院”“宁波市基层检察院综合先进单位”。

  一、服务大局,助推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平安良性互动

  除险保安维护社会稳定。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373件47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752件2387人,依法批捕犯罪嫌疑人329人、起诉1553人。依法起诉省级挂牌督办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宁波市首例交通运输领域重大责任事故案,结合办案推动违法建筑、工程承包、渣土运输等领域专项治理。起诉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较去年同比下降32%,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扰乱社会秩序犯罪下降47.3%,盗窃、敲诈勒索等侵财类犯罪下降19.8%,万人犯罪率自2018年统计以来首次下降至11.7人/万人。

  积极推进网络依法治理。起诉电信诈骗、网络赌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等538人,占起诉总量34.6%。深挖吴某某团伙开设赌场案,检察环节追加犯罪金额4.7亿余元,严厉打击跨境网络赌博黑灰产业链。立足案件办理推动解决电商云仓行业客户信息泄露的行业监管问题。

  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坚决防止“办了案子、垮了企业”,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涉企案件不起诉率同比上升11.8个百分点,企业整改后生产经营步入正轨。探索余姚特色的中小微企业简式合规程序,在长三角一体化企业合规论坛上作典型发言。制定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12项举措,成立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所办案件获评宁波市服务保障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典型案例。

  倾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对知识产权案件实行“一案三查”,同步审查是否涉刑事追诉、行政违法、民事追责等情形,办案数量同比增长25%。深入乡镇、企业排摸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现实需求,在余姚某电器公司驰名商标被侵权案中推动刑事惩处与民事赔偿一并解决。3个案件分别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综合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全省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省检察院、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同保护典型案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获评“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自觉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助力打造革命老区共同富裕样板,通过公益诉讼、行政检察等稳住农业基本盘,督促山区非法占用土地依法恢复原状。针对红色文化史迹、古树名木保护问题开展公益诉讼,让乡村发展兼具“产业兴”“生态美”。乡村检察官制度获评“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最佳实践”。

  二、司法为民,用心用情用法办好检察民生“五件实事”

  努力使“一老一小”权益有保障。开展“检察蓝守护夕阳红”专项行动,对涉老年人权益案件依法支持起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协同相关部门合力阻断养老诈骗黑灰产业链,所办案件获评浙江省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6人,不起诉并跟踪帮教涉罪未成年人108人。办理的未成年人正当防卫案获评浙江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姚·蓝”工作室获评“浙江省巾帼文明岗”。

  努力使群众“受损的钱袋子”有挽回。加强与公安、法院、金融监管等部门协作配合,督促侦查机关查扣涉案财产3700余万元,督促犯罪嫌疑人退出违法所得320.2万元,退赔被害人损失2467万元,依法处置不起诉案件涉案财物315件,向法院提出涉案财物处置建议718条。为40个确有困难的被害人或家属争取司法救助金,金额同比上升86%,让受害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温暖。

  努力使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有守护。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针对网格员反映的畜禽内脏提炼“地沟油”问题,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养殖场,规范辖区农贸市场畜禽内脏废弃物处置;针对人大代表关注的学校周边餐饮环境,监督纠正早餐店售卖“铝包子”、非餐饮商户超范围经营等食品安全问题。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从严打击马某某等16人微信销售有毒有害减肥药犯罪,开展“消”字号抗菌制剂药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保障群众防疫药品使用安全。

  努力使群众“一次不用跑”有载体。推行“数字检察”+“带案下乡”,“乡村检察官云平台”“检察办事”功能模块嵌入覆盖各街道、乡镇、村社“宁波办事”综合自助服务终端机。对295件涉法申诉、线索举报事项,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深入践行乡村检察官“五线工作法”,把公开听证、公开宣告开到田间地头,着力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

  努力使群众“知法懂法需求”有回应。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反映的普法宣传需求,提供“定制式”“接地气”的检察产品。探索“法治体检进企业”“法治课堂进校园”“方言普法进村社”“身边案例上电台”等多种普法形式。“带案普法”项目入选浙江省社会大普法“六优”名单,市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三、坚守正义,加强法律监督促进执法司法公正公信

  宽严相济做优刑事检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不批准逮捕151人、不起诉948人,诉前羁押率降低至16.1%,量刑建议采纳率提升至98.4%。完善与行政执法衔接,对不起诉案件建议行政处罚363人。深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纠正漏捕漏诉、提出抗诉72件。设立宁波市首家“智慧社矫中心”派驻检察室,督促纠正刑事执行不规范情形,所办案件入选全省引领性、示范性案例。创新试点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余姚阳光检律”机制,让公平正义更可视、可评、可感。

  精准监督做强民事检察。坚持监督纠错与维护裁判权威并重,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90件。提请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0件,对法院裁判无误的申诉案件,同步做好释法说理、矛盾化解工作。着眼共同解决“执行难”,检法联合出台会议纪要,开展网络司法拍卖、车辆查封扣押等专项监督,提出检察建议50件。聚焦司法网拍中虚构“长期租赁”规避执行的问题,所办案件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作为“司法网拍监督”典型案例推广。

  依法能动做实行政检察。发挥行政检察促进司法公正和依法行政的双重积极作用,办理行政检察案件40件。协同开展社会抚养费强制执行专项清理,保障国家“三孩”政策落地落实;促进环境违法行政罚款强制执行和解,助企纾困消除诉累;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推广;重点聚焦拆迁补偿、产权登记等行政申诉案件,坚持在监督中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聚焦重点做好公益诉讼。忠诚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8件。督促行政机关挽回、复垦耕地180余亩,清除固体废物1280余吨,追回国有财产1900余万元,追偿生态修复费用700余万元,增殖放流鱼苗540余万尾。积极探索残疾人权益保护、人防安全等新领域案件办理,《浙江法治报》头版点赞。全国率先探索“益心为公”志愿者工作模式,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创新成果。

  全力推进数字法治建设。探索实践“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大数据法律监督路径,有效推进“净化空壳公司”、社保补助资金监管等专项监督,3个案件入选全省数字检察办案指引,3个项目纳入全省数字法治系统、全省数字检察“一本账”。2个监督模型先后在全国控申检察会议、全国高级检察官研修班作经验介绍,“空中走廊”监督线索协同场景应用获评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市检察院获评全省首批数字检察示范院。

  四、秉持初心,努力锻造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姚检铁军

  培根铸魂坚持政治立检。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同级党委和上级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8次。认真落实政治学习“第一议题”制度,打造政治引领与检察履职相统一的“姚检红锋”党建品牌,被确定为“机关党建示范点创建单位”。深入推进“五问五破、五比五先”机关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完善司法追责惩戒制度和检察人员履职保护机制,坚持严管就是厚爱。

  文化浸润坚持品牌塑检。积极培育“阳明思辨”检察文化品牌,作为宁波检察系统唯一受邀单位参加全省检察文化品牌建设成果展评。搭建“青春心向党˙姚检青年说”、青春检影等青年党建品牌,原创视频获全国检察系统优秀奖。“检·爱”青年志愿队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抗击台风、文明城市创建等1880人次,获评余姚市“表现突出的青年志愿服务集体”。

  争先创优坚持人才强检。强化实战练兵,1名干警入选优秀公诉人省赛备战团队,2名干警获宁波市十佳公诉人提名。强化以研促知,14篇调研成果获省级以上奖项,8名干警入选市委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宁波市知识产权讲师团、市县两级商业秘密领域专家人才库。先后涌现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省法律监督成绩突出集体、全省检察优秀办案团队等先进集体和个人。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办结代表委员建议、提案15件,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法律文书1170件。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参与检察公开听证,认真落实市人大“乡村检察官走进代表联络站”创新机制,开展“代表关注·检察回声”专项活动,代表答复满意率100%。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举办检察开放日4场,邀请143名各界人士走进检察院、走近检察官,把全过程人民民主更深融入检察履职实践。

  2023年,市检察院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对标对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紧扣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主题,加快探索检察工作现代化县域先行路径,在建设现代化美好活力“最名邑”、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县域样板的新征程中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时刻牢记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在服务中心大局中提升检察贡献度。把“从政治上看”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聚焦更高水平的平安余姚、法治余姚建设,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融入日常。聚焦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深化实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全力推进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提质增效。  (下转第3版②)  (紧接第2版②)聚焦创建“专精特新”活力之城,落实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创新创业、畅通要素流动的检察司法措施,助推余姚品牌发展。聚焦城乡融合发展,深化“聚焦老区·检助共富”乡村检察官专项行动,推动检察环节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

  二是时刻牢记人民至上履职宗旨,在守护民生民利中提升群众获得感。围绕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等重点民生领域,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确保案件依法、公平、妥善处理。持续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常态化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弱势群体支持起诉、刑事和解、民事和解、司法救助等检察为民实事,充分释放司法为民力度温度。积极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和法律文书说理,全方位多角度传递司法正能量。针对前端环节社会治理问题形成的司法案件推动源头治理,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司法保障。

  三是时刻牢记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在捍卫公平正义中提升履职公信力。秉持系统观念,把检察业务融入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多维视角,更好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双赢多赢共赢,构建与被监督机关良性互动关系,一体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做深做实“益心为公”志愿者工作品牌,积极稳妥拓展新领域公益诉讼司法保护。推动“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法律监督模式变革,促进法律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委监委监督、审计监督等协同配合,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治理效能。

  四是时刻牢记自我革命精神品格,在系统重塑中提升检察自身现代化。始终牢记“三个务必”,加强政治建检、公正铸检、法治立检、品质兴检的“四位一体”检察自身现代化建设。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认真开展“六学六增六提升”,持续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固守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健全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加快完善检察人才结构体系,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深化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让姚检铁军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