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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余姚日报

故意泄露个人信息带来严重困扰 可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吗?

日期: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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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市民生活·广告       上一篇    下一篇

制图 邵天骊

  市民李先生来电咨询:

  上个月,张某因矛盾纠纷故意在客户微信群连续发布两条信息,公开我的姓名、出生日期、电话、住所、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虽然他及时删除了信息,但其行为给我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严重困扰。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下,我有权要求张某赔礼道歉吗?

  本报常年法律顾问汪宇波律师解答如下:

  本案涉及人格权方面的相关问题。《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等。

  本案中,只要张某未经李先生同意在客户微信群公开李先生的个人信息,其侵权行为即告已完成,不受发布平台的类型、受众多少、点击数量、持续时间长短的限制,即使张某在发布李先生个人信息后在几分钟内就删除了,但可能会造成他人以截图、拍照等方式获得,泄露李先生的个人信息,张某的行为已构成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李先生有权要求张某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