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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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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余姚日报

60多万元投入打水漂?

日期: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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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民生新闻·广告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记者 张 敏

  商户在办理了餐饮店的营业执照后,陆续投入60多万元对店铺进行了装修,然而在装修完工前夕,却被城管部门告知不能开店。2月1日,商户孟先生找到记者反映,为了这个店,他前期花了无数心血和精力,眼看着往店里投入的60多万元就要打水漂,他整晚整晚睡不着,急得不知如何是好。

  有了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怎么又被城管部门按下了暂停键?这背后究竟有何原因,记者进行了调查。

  A. 营业执照审批顺利通过

  2月1日,记者和孟先生约定在四明西路155号、157号的店铺见面,原本他选址在这里开一家酸菜鱼加盟店。

  记者在店铺的装修围挡上,依稀有“该店选址违法,妨害居民生活,敬告自觉搬离”的字样,落款是“全体居民”。孟先生匆匆赶来,他告诉记者,这是153号、155号、157号所在的江南新城西区88幢的居民所写。

  “得知我要在这里开酸菜鱼店后,居民强烈反对。”孟先生一边打开围挡的锁,一边说。“还差两三天我就装修完了,自从城管不让我装修后,我店里的主要设备都搬离了,放到我特意另外租的一间小仓库里。”孟先生说起这事就唉声叹气。

  随后,孟先生掏出了一份份材料,跟记者讲述了事情的始末。2021年,为了改善生活,孟先生动了开一家餐饮店的念头,经过一段时间考察后,他选择了“鱼你在一起”加盟店,该加盟店主营各种口味的酸菜鱼。当年2月份,他就加盟了该品牌,并支付了8万元的加盟费。去年10月28日,孟先生初步选址四明西路153号、155号、157号,此后以每年24万元的租金租下了这三间店面。10月31日,孟先生前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兰江所咨询办理营业执照事宜。

  “我特意向窗口工作人员咨询能否在四明西路153号、155号、157号开餐饮店,工作人员跟我说,我店的门牌号不在‘禁止’名单里,可以开。得到肯定的答复后,我才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孟先生说。

  审批过程十分顺利。11月10日,孟先生如愿拿到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写着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活动以审批结果为准)。

  紧接着,孟先生紧锣密鼓地投入33万元对店里进行了装修,装修和设备一步步到位,孟先生似乎看到了日后店里生意兴隆的景象。

  B. 城管部门按下暂停键

  就在孟先生满怀希望时,城管部门却向他连发了两张通知书,一张是《接受调查询问通知书》,一张是《余姚市人民政府兰江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依据通知书所说,孟先生涉嫌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接受调查询问并责令改正。

  一切戛然而止。“我开店的钱都是贷款的,现在不让我开,天天愁得我睡不着觉,不知道怎么办!”孟先生说。

  C. 营业执照审批背后的“禁止名录”

  城管部门认为孟先生的店不能开,而市场监管部门之前却顺利地通过了营业执照的审批,记者进一步调查后发现,内里多次涉及《余姚市餐饮服务项目禁止准入区域目录》。

  记者首先找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兰江所办理营业执照的窗口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出示了一份《余姚市餐饮服务项目禁止准入区域目录》(一期),指着四明西路路段的名录说,孟先生店的门牌号不在上面的禁止名录里。然而,记者事后仔细研读了该文件,发现窗口工作人员所指文件同一页下半部分的名录里,赫然有着“江南新城西区7幢—105幢”的字样,而这个禁止范围,显然已经囊括了孟先生店铺所在的位置。

  对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科长鲁南向记者解释:“依据规定,我们开展的是形式审查,不是现场审查,申请材料里写的是具体门牌号,并没有具体的幢数。四明西路153号、155号、157号不在禁止名录,工作人员据此审核通过。”

  记者接着找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兰江所所长梅建火。梅建火表示,营业执照批下来了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能开店,后续还要通过其他部门的审批,孟先生还需要办理餐饮服务生产经营许可证。

  对此,孟先生表示:“这些证件都需要店里装修好才能去申请办理,现在连装修都被叫停了,我怎么申请许可证?”

  记者从市行政执法局兰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了解到,《余姚市餐饮服务项目禁止准入区域目录》(二期)名单已在去年10月份递交上去,孟先生店的门牌号名列其中,只是二期名单还未公示。

  D. 油烟?异味?废气?

  采访期间,孟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一个装修过程中的插曲:“我之前装修的时候,有几名88幢的居民代表找到我,说我不能在这里开酸菜鱼店,我想我跟市场监管部门都确认过了,店门口的占道装修也跟城管部门申请过,就没理会他们。”

  记者随后向其中一名居民代表——88幢3楼的徐大伯求证此事。徐大伯向记者出示了一份面向“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行政执法大队、兰江街道、江南新城社区”的“上告书”,称该店开业后所产生的油烟、异味、废气将会严重影响住宅楼居民的正常生活,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请求职能部门予以帮助,责令其停止施工,搬迁另址营业。通告书上面有约20户居民按的手印。“我们是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向有关部门反映的。”徐老伯说。

  记者就此事向市行政执法局兰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俞敏明求证,对方表示,城管部门的确在接到居民的情况反映后到孟先生的店开展执法,执法依据就是《大气污染防治法》。

  也就是说,居民反对孟先生开店的理由是违法,“油烟、异味、废气”是焦点。而城管部门执法依据也是来源于此。然而,孟先生的店连装修都没装修好,还未营业,又哪里会产生油烟、异味、废气呢?

  对此,市行政执法局兰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认为,等孟先生的店产生油烟、异味、废气后再来执法,就太晚了。而孟先生对此颇感委屈:“虽然我的店是酸菜鱼店,但我这个加盟的这个品牌运作模式,店里几乎没油烟,他们怎么能一棍子就打死呢?”

  为了求证孟先生的说法,记者找到位于东旱门北路的一家“鱼你在一起”加盟店实地探访。

  该店位置隶属于舜江名苑小区居民楼范围,主打经营方式是蒸煮,只有在蒸煮程序完成之后,再在食材上浇上一点佐料。店里蒸煮用的是电磁炉,用的恒温油炉,整个过程几乎不产生油烟。据该店经营者介绍,他于2019年开店,至今没有接到过居民在环境方面的投诉。

  随后,记者走访了该店铺上方3楼、4楼的住户。据3楼住户谭女士介绍,她入住3个月左右,平时开窗时没有闻到过这家店散发什么异味。4楼的宋女士已经居住3年多了,她告诉记者,她家从没有闻到过“鱼你在一起”这家店散发出来的油烟味和其他异味。“这家店我也去吃过的,都是蒸煮的,没有油烟。”宋女士说。

  E. 损失由谁来埋单

  有了营业执照,无法进行装修,也无法办理相关许可证,眼看贷款还款日期将至,孟先生不知未来何去何从。

  “我该怎么办?”这是记者采访过程中,孟先生问得最多的一句话。

  记者了解到,相关部门此前曾在兰江街道江南新城社区组织过调解。记者就此事向该社区主任孟俊宇求证。“组织过调解,街道里连司法所律师都来了,但是居民们不同意。”孟俊宇说。他也向孟先生提出建议:“店肯定是开不了了,你考虑一下,把设备转让,如果需要退租,我这里可以帮你协调一下。”

  采访结束后,城管部门告诉记者,近期各方将就孟先生开店的事情再组织一次协调会。对于孟先生的遭遇,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