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市发放困难人员物价补贴1221万余元
日期:02-07
本报讯(记者 陆燕娜)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春节前夕,该局已发放2022年12月份困难人员物价补贴,共计发放112.59万元。
此次物价补贴发放对象是全市低保、低边、特困人员、农村“三老”人员、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等,人均补贴标准111元,共计发放7856户、10143人。
2022年,市民政局共计启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联动机制9次,发放了2022年4月至12月物价补贴(对应的补贴发放时间为2022年5月至2023年1月),共惠及困难群众94034人次,发放补贴资金1221.75万元。
为进一步缓解物价上涨带来对困难群众的生活消费压力,我市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启动条件以全省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或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或全省CPI指数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作为依据,当任一条件涨幅达到临界值时,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启动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当月所有启动条件均不满足时,中止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停止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我市对困难人员物价补贴实施“按月测算、按月发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