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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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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余姚日报

曹钟波:推动案件执结 维护公平正义

日期: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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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地方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记者 张敏

  “我是余姚法院的法官,你是周某某吗?”近日,金华永康市某厂房内,当被执行人周某某看到执行法官曹钟波时,惊讶不已。他没想到,相隔几百公里,余姚法院的法官还能一路追踪到永康来执行。

  周某某涉及的执行案件说来话长。2019年,周某某向余姚某塑机制造有限公司购买了3台注塑机,总价为46万余元。3台注塑机到货后,周某某却只支付了17万余元,剩下的29万余元货款一直拖欠着没有支付。某塑机制造有限公司遂向市法院起诉。市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周某某支付原告货款29万余元,钱款限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付清。后周某某未履行判决,某塑机制造有限公司向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市法院委托永康法院对周某某的财产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周某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财产。多次联系周某某未果,执行法官曹钟波便依法将其纳入了“失信人员黑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名单”,并定期查询其名下财产线索。

  多年来,这起未执结的案件成了曹钟波的一笔心事,直到今年1月初,转折来了。某塑机制造有限公司的代理商发现了3台注塑机的下落,拍照取证后及时反馈给了曹钟波。曹钟波了解情况后,决定“速战速决”,带着法官助理等人驱车3个半小时赶到永康市,找到了注塑机所在的厂房。“当时厂房的卷闸门只开了一点点,可以看到3台注塑机就在里面。厂房里还有一名员工,声称不知道情况。在我们表明正在执行公务的严正立场后,他联系了周某某。”曹钟波说。

  十几分钟后,周某某匆匆赶到。因周某某有藏匿设备、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行为,执行法官曹钟波对其进行了训诫。周某某意识到,自己再也不能在法院判决面前“隐身”了。他向曹钟波讲述了自己的苦衷,称不是故意不履行法院判决,而是两三年来生意清淡,实在没有钱支付货款。

  一面是申请执行人的殷殷期盼,一面是被执行人的现实困境。为推动案件顺利执结,曹钟波提出了“以物抵债”的调解方案。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均表示同意,写下承诺书后,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上进行了确认。让人感慨的是,申请执行人核实被执行人的困境后,主动提出承担搬运费等相关费用。

  顺利走完相关法定程序后,曹钟波联系叉车和货车将3台注塑机打包发回余姚。这起案件的顺利执结,让他松了一口气。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案件执行,是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打通了它,才能让公平正义得到最终的体现。”曹钟波说。作为市法院执行法官,曹钟波去年办结了280余起执行案件。一年当中,他有一半时间出差在外查人找物。只要有一点明确的线索,他和执行局的同事都会义无反顾地追踪,积极推动案件执结。

  据统计,去年市法院持续攻坚“切实解决执行难”,及时兑现胜诉权益,执结案件3945件,执行到位金额15.07亿元,每季度分别开展“春·甘霖”“夏·飓风”“秋·骄阳”“冬·瑞雪”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全年罚款、拘留2800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514人,限制高消费4141人,限制出入境377人;与市公安局、检察院协同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移送涉嫌拒执犯罪案件31件,真正实现了执行攻坚、维护民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