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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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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货车安装“翻牌器” 交警路查抓获现行

日期: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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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民生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记者 俞冰

  车牌号码就如同车辆的“身份证”,有些人为逃避相关部门的处罚,不按规定安装、故意遮挡车辆的“身份证”。近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陆埠中队在甬粱线附近路查时,接连查处两辆安装了“自动翻牌器”的大货车。

  “这辆浙D号牌的大货车,是热心群众提供线索进行举报的。”陆埠交警中队中队长吴雪方告诉记者,根据举报人提供的视频信息,当这辆大货车经过地磅路段的探头时,本应该平直放置的车牌,却突然变换角度向前倾斜,导致车牌无法被识别,系统也无法进行检测。

  锁定这辆违法大货车后,交警在该路段持续蹲守,并当场将这辆绍兴号牌的大货车查获。在铁证面前,驾驶员程某某承认其使用“翻牌器”的违法行为。同天,交警现场还查获了一辆沪D号牌的大货车,同样安装了“自动翻牌器”,企图躲避处罚。

  据吴雪方介绍,驾驶员将“自动翻牌器”开关设置在车辆内部。通过现场操作,交警发现只要将开关打开,车牌就会在内部推杆的作用下迅速下翻,并呈现向前倾斜的状态。如此一来,便成功躲避了执法探头的抓拍。在车辆驶离该路段后,通过操作让牌照迅速翻起,一次“变脸”就完成。执法交警亲自测试了一下,整个过程仅需两三秒,如果不留神,很容易被驾驶员“瞒天过海”。不过,再狡猾的狐狸也躲不过好猎手。

  最终,交警依法对驾驶员程某某等人以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分别予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对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在交警的监督下,驾驶员拆除了车辆上的“自动翻牌器”,按规定将车牌重新安装好。

  交警提醒,运输企业要自觉加强对人员及车辆的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广大货车驾驶员也要提高交通安全责任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