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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瑞安日报

我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新政实施

日期: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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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0001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施维 张可可 记者 严小章 张森)记者日前从市资规局获悉,本月起,《瑞安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我市农村合规经营性土地入市按下“快进键”。据悉,这是在集体土地入市试点结束后,温州市首个针对非试点地区出台的成套集体土地入市新规,填补了温州非试点区域农村集体土地盘活利用的政策空白。

    2024年全国集体土地入市试点工作收官后,包括瑞安在内的非试点地区面临政策空白。“不少村里虽有闲置、荒废、低效利用的集体土地,想用来办产业、搞发展、增加集体收入,却因没有明确的政策依据,不敢动、不能动、不会动。”市资规局储备出让中心负责人说。

    为切实解决基层难题、回应各村发展诉求,一年多以来,市资规局主动牵头推进改革工作,积极对接省级、温州市级主管部门,成功争取将我市纳入政策过渡期试点,并推动这项本土化、可落地的土地新政出台。

    该《办法》明确界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范围,即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同时划定使用边界:此类农村集体土地可用于建设工厂、商铺、保障性租赁住房等经营性项目,严禁用于商品住宅开发,严守土地利用底线。

    “这项新政就是给瑞安农村合规的经营性土地‘解锁松绑’。”市资规局负责人说,过去,农村集体土地想要对外开发利用,必须先由政府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再统一对外出让,整个流程环节多、耗时久。如今,只要是符合规划且已完成确权登记、产权清晰无争议的农村集体土地,可以合法对外流转、盘活利用,用来办工厂、开展商业经营,真正让农村的“沉睡土地”变成“增收资产”。

    该《办法》覆盖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交易、办证、开发、贷款抵押、收益分红等各环节。在土地盘活方式上,新政规定可通过出租、出让、入股合作等多种形式运作,土地使用权还能依法转让、用于抵押贷款。对于村民最关心的赚钱分红问题,新规也予以明确:农村集体土地盘活交易产生的增值收益,将按规定计提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村里修路、完善公共设施、改善乡村环境等,剩余收益全部归村集体和村民共享,实打实让土地红利留在农村、惠及群众。

    作为温州非试点地区首创的系统性集体土地入市政策,瑞安此次新政兼具创新性和示范性。市资规局负责人表示,此举不仅为本地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深化乡村土地改革理清了思路,也为温州乃至全省同类地区开展乡村土地盘活、助力乡村振兴提供了可复制、可借鉴的“瑞安样板”。

    该《办法》有效期为2年。据市资规局前期不完全排查,全市已有10余宗相对较为成熟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具备率先入市条件。市资规局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新政通俗化解读宣传,强化部门联动监管,严格规范土地交易流程,杜绝违规操作,全力盘活农村闲置土地资源,让改革红利实实在在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