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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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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瑞安日报

携带不合规网具即属违法!

日期: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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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张森 通讯员 王柠)随着5月1日东海禁渔期临近,瑞安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联合温州海警局瑞安工作站,在飞云江入海口海域开展专项执法巡查暨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下简称“新《渔业法》”)宣传活动,对进出港渔船进行登船检查,并向渔民普及即将施行的新《渔业法》,筑牢渔业安全生产与资源保护防线。

    4月24日9时许,在瑞安飞云江流域及齿头海域,执法人员登上多艘渔船,仔细核对渔船证书、船舶信息及职务船员证书,确保人证相符、船证一致。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重点查看渔船渔具是否符合规定、网目尺寸是否达标,同时向“船老大”及船员发放新《渔业法》宣传单,详细讲解新规内容。

    执法人员现场提醒渔民:“新《渔业法》对携带不合规网具的行为作出了明确处罚规定,即便不实际使用,只要携带即属违法,将依法予以处罚。”

    “我跑船20多年了,现在渔业法规越来越严格,我们更要合规作业,注意安全。”浙苍渔运00313“船老大”钱招钢表示,此次宣传让他对新《渔业法》的具体要求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今后将严格遵守网目尺寸、捕捞规范等规定,依法合规作业。浙瑞渔19168“船老大”范宝也坦言,新《渔业法》既保障渔民作业安全,又有效保护渔业资源,对渔民长远发展益处良多,这样的普法宣传很及时也很有必要。

    据介绍,新《渔业法》大幅提高了违法成本,明确电鱼、毒鱼、炸鱼,违反禁渔期规定捕捞,携带或使用禁用网具六种严重违法行为,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值得注意的是,新规明确携带不合规网具即属违法,无需实际使用便会被依法处罚。执法人员同步引导渔民关注“瑞安渔政”微信视频号,方便渔民随时学习电毒炸鱼管控、水产养殖规范、信用修复等相关知识,切实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此次行动既是常态化海上执法巡查,也是围绕新《渔业法》施行前开展的普法宣传。瑞安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施亦彤表示,接下来,我市将持续联合海事、海警等部门开展海上执法巡查,尤其是在禁渔期期间,将加强巡逻,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保护渔业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