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8日瑞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有关规定和王少华、陈伟锋、竺成伟、金少锋、周调和、项爱光、胡丕敢、黄春阳、缪志捷等9人的书面辞职请求,经会议审议决定:接受王少华等9人辞去瑞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
202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