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森 通讯员 吴初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行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苕溪、运河、飞云江、鳌江等八大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等规定,自3月1日起,温州瓯江、飞云江、鳌江流域将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涉及瑞安172艘内陆渔船。
日前,瑞安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出动中国渔政33412艇前往飞云江流域,开展渔船安全隐患排查,检查是否规范驾驶等,倒逼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并发放八江禁渔宣传手册,提醒渔船在即将到来的禁渔期遵守相关禁渔规定。同时,渔政执法部门在飞云江上游开展岸线巡查,检查各岙口是否有“三无”船舶藏匿。
据悉,本次禁渔期自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在此期间禁止除娱乐性游钓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飞云江流域禁渔区:120°35′21.87″E,27°48′09.58″N与120°35′20.30″E,27°47′46.56″N连线以上的飞云江;泗溪、玉泉溪、金潮港。
禁渔期间,渔政执法部门将开展系列专项执法行动,聚焦共管区域、重点渔船、“电毒炸”、违规网具等方面,联动公安、海事、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完善联合执法、联动会商、信息共享等机制,通过常态巡查、错时执法、信息化防控的全时、全域体系,严厉打击禁渔期内各类非法捕捞、非法销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