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项友炜
随着老年人的平均寿命的逐步抬升,老年社会确已成为现实。如今,六七十岁的“小老人”赡养八九十岁的“大老人”的现象已司空见惯。那么“小老人”如何赡养“大老人”?我邻居莉莉的思路和实践做出了颇有新意的回答。
莉莉,六十出头,退休已五年。其父母都是从教师岗位上退休的,年已九十,但有自理能力。她考虑到自己已退休,就把两老从南京接到“小上海”,安置在与自己小区相邻的小区(自有空闲房)。并且为父母建立完善的养老系统:凡是用钱解决的问题,用钱解决。诸如父母住所的保洁、每日的“买、汰、烧”、小毛小病的陪诊、住院的全天候陪护等。父母的精神抚慰,自己亲力亲为——“常回家看看”,与父母一起聊聊天,说说心里话。她说:新时代,我们子女对“孝道”要有新观念——从“愚孝”转变为“智孝”。
善于思考的我,对这一观点感到很新鲜。于是,请教了AI,并与莉莉进行多次探讨,终于弄明白:愚孝与智孝,虽一字之差,但有着本质的区别。
核心观念不同。愚孝,是“顺从式”的,是以父母指令为中心,父母说什么就做什么;而智孝,是“智慧式”的,是以父母真实需求为中心,父母需要什么关心什么。行为表现不同。愚孝是盲目服从父母意见;而智孝是子女独立思考,判断是非后而行。关注焦点不同。愚孝是表面听话,追求形式的;而智孝是要建立健康平等的代际关系。后果也截然不同。愚孝可能导致父母决策失误,家庭矛盾积聚,子女权益受损;智孝有利于建立更健康更平等的代际关系,有利于提高父母晚年生活质量。
智孝也是法律规定的精神体现。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其核心是保障父母的生存权与发展权,而非建立人身依附。再则,父母和子女都是平等法律主体。赡养责任有边界,不包含无原则的服从。还有,法律明确规定赡养内容包括“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是全面、实质性的关怀。从实践来看,智孝,符合“最有利于被赡养人”这一隐含的司法原则,这能从根本上减少赡养纠纷。总之,法律规定是赡养的“底”线一一履行赡养核心义务:经济供养,确保父母基本生活、医疗所需。这些都是最基础不可推卸的责任。有社保的老人,要确保卡上的钱用在持卡人身上。对于无社保或养老金较低的老人,子女要分摊费用。而智孝是在此基础上的“高线”追求:子女要在相互交流中给父母多一些精神慰藉,关注他们的情感需求。
智孝是一种超越法律的智慧关怀。有时,父母可能“说的”和“真正需要的”并非一致。如他们可能说“什么都不要”,其实内心渴望陪伴,害怕孤独,这就需要耐心观察和沟通去发现。当父母的观念和要求与现代生活、科学常识或子女的合法权益相冲突时,和而不同、理性沟通才是真正的负责。尤其是数字时代,促进父母自主与价值更为重要。引导父母与时俱进,培养兴趣爱好,学会用手机与外界联系,适当参与社交,让他们感受到自我价值和独立生活的尊严,这比单纯的物质给予更重要。
孝道的本质是爱,而非控制。对父母而言,要从“孩子必须听我的”转向“我希望孩子幸福,也愿意接受他们的意见”。对子女而言,要从“我必须听父母的”转向“我爱父母,所以我要用最有效、最健康的方式让他们安度晚年”。说到底,这种转变,本身是将基于权威的服从,转变为基于平等与爱的相互扶持。这不仅有助于家庭和谐,也完全符合法律所倡导的深层目标。
看来,“小老人”的智孝,是一种理智的孝道,“大老人”的理解和体谅也必不可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