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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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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手牵羊”的代价有点大

日期: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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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时评       上一篇    下一篇

  ■社会评论员  傅小慵 

  近日,一则“男子去北京旅游顺走未上锁电瓶车被判刑”的新闻引发热议。网友们感慨的点是:“说走就走的旅行不该是这样的结局啊!”

  该新闻事件并不复杂。在广东打工的张姓男子,因工厂放假就坐深夜航班飞到了北京,原本是一场美美的说走就走的旅行。但到了北京后,男子搜索发现打车去八达岭长城的价格太贵,正犯愁时看到路边一辆未上锁的电瓶车,于是就“顺手牵羊”骑走。结果骑车冻得很,路上干脆将车子丢下,改换公交车出行了。

  第二天要上班的车主发现后报警,警方很快将男子抓获。经鉴定,电瓶车价值3100多元,已达到盗窃罪的刑事立案标准。最终,该男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事情不大,就是一个贪念导致了一场身陷囹圄的悔恨之旅。之所以会被网友热议,是因为这起看似“小题大做”的案件,实则是一堂极其严肃的全民法治课。

  “不就是一辆没上锁的车吗?”或许有人会这样想,难道车主就没有责任吗,自己的车不上锁,给了他人可乘之机。但法律不看“锁没锁”,只看“拿没拿不属于你的财物”。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盗窃罪的构成关键在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财物”。无论车辆是否上锁,它都属于车主的合法财产。男子的行为,本质上是将他人之物非法占为己有,法律对此绝不容忍。

  至于车子为什么没有上锁,可能会有很多原因。有可能是车主忘记上锁了,或者车主只打算走开一会儿,就懒得上锁,也可能是车主觉得自己已经上锁了,而实际上并没有完成上锁的实际操作。但无论如何,车子都是车主拿真金白银购买的,不是没锁就可以被他人随意骑走的。

  这其中,很多人容易陷入一个误区:好像只有破门撬锁,高额涉案才算犯罪。而事实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就属于“数额较大”,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电瓶车从1000到4000多元不等,已经可以归入“数额较大”的范畴。

  张姓男子应该知道普通电瓶车的价格,但有可能存在侥幸心理,觉得自己只是“顺手牵羊”骑走一辆没有上锁的电瓶车,并不算“偷”。其实,这种思想之所以产生,一方面是贪念作祟,另一方面还是法律常识的缺失。原本打车需要支付的70元,就因为一次侥幸的“顺走”,不仅让旅行变成了犯罪之旅,还赔上了自由和5000元罚金,真是得不偿失。

  笔者也曾经历过类似事件。有一次,骑小红车外出,中途锁车去银行办事,大约15分钟后出来拿车,发现车子不见了。报警后,警察调监控发现是一个20岁不到的女孩骑到了滨江,并随意丢弃在路边。该女孩的母亲辩称女孩刚来杭州不懂小红车骑行规矩,以为没锁就可以随意骑走,最后赔偿了250多元。

  所以说,勿以恶小而为之,一个所谓的“不懂”,并不能粉饰一时的贪念。如今,需要考验品德、守住法律底线的地方越来越多,比如家门口的外卖、货架上的快递、桌子上的手机、无人值守的小超市等。如果大部分人都被贪念驱使,无视监控,那么“顺手牵羊”就会成为一种恶习,公共财产安全就无从保障。法律从不以“是否上锁”来评判对错,只看你是否跨越了“取”与“窃”的边界。少一分对他人财物的贪婪,多一分对法律的敬畏,才能愉快地完成人生这趟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