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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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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萧山日报

十六届区委第十四轮巡察完成进驻

日期: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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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1版:时政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首席记者 蒋超 通讯员 戴斯琪)经区委批准,十六届区委第十四轮巡察安排4个巡察组,对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机关、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改革促进中心、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区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区社会治理中心和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截至4月10日,区委各巡察组全部完成进驻。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省市区委部署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聚焦落实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通过听取被巡察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召开座谈会、下沉调研了解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重点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巡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反映情况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受理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2026年6月28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30)。来信邮寄地址为萧山区城厢街道文化路266号。

  为拓宽反映渠道,本轮巡察开设了“巡察网上举报”平台,可以通过扫描右侧二维码或关注“萧然清风里”公众号,点击“网络举报-第十四轮巡察举报”,反映意见建议或问题线索。

  根据有关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规定移交处理。对巡察组工作人员的监督,可以向区委巡察办反映。监督方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3897180,电子邮箱xcb@xs.zj.cn。

组别 被巡察单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区委第一巡察组 区政协机关 0571-82563895 xcz1@xs.zj.cn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 0571-82563895

区社会治理中心 0571-82563895

区委第二巡察组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 0571-89618149 xcz2@xs.zj.cn

区委统战部 0571-89616205

区委社会工作部 0571-89616206

区委第三巡察组 区政府办公室 0571-89618271 xcz3@xs.zj.cn

区委宣传部 0571-89618271

区审计局 0571-89618271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0571-89619136

区委第四巡察组 区委办公室、区改革促进中心 0571-89653504 xcz4@xs.zj.cn

区财政局 0571-89653504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区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 0571-89653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