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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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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果礼盒别玩“套路营销”

日期: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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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时评       上一篇    下一篇

  ■社会评论员  傅小慵 

  据中新网报道,近期记者调查发现,某品牌一款标注净含量为958克的“坚果大礼盒”,实际所含的坚果仅约33克,其余大部分为零食与饮料。厂家的这一操作实在让人大跌眼镜。

  近年来,每逢春节临近,坚果礼盒都会迎来销售旺季。售卖坚果礼盒的商家多了之后,行业乱象也逐渐浮出水面。此次被曝光的这款“坚果大礼盒”,玩的就是典型的“障眼法”。

  从外包装来看,礼盒上醒目标注“净含量958克”,加上沉甸甸的手感,很容易让消费者误以为其中装满了高价值的坚果。如果消费者细心一点,可能会查看具体配料表,进而识破玄机。但更多人往往被礼盒外包装上的坚果图案和净含量数字所迷惑,直到拆开包装才发现上当——所谓的“坚果大礼盒”,实则以饮料、膨化食品、糖果等廉价零食为主,完全名不副实。

  消费者掏钱购买的,本应是礼盒的“诚意”与“品质”,结果却落入了一场精心设计的“重量游戏”。礼盒的总重量虽足,但核心内容物严重“掺水”,这不仅背离了产品命名的本意,更辜负了消费者的信任。

  更令人担忧的是,此类“挂羊头卖狗肉”的做法,已不是个别品牌的偶发行为,而是演变为坚果零食行业内一种心照不宣的“套路默契”。

  搜索以往的新闻报道不难发现,多家知名零食品牌曾被曝出类似问题。比如一款标称净重2048克的“坚果零食礼盒”中,15件产品只有7件为真正意义上的坚果,其余为青豌豆、花生等籽类食品以及名为“坚果乳”的饮品,坚果实际重量占比不足30%。

  对于涉事品牌而言,“套路营销”可能会带来短期销量增长。因为消费者即便觉得“上当了”,基本都会不了了之,但心中定会对该品牌充满失望。

  从法律层面看,品牌方制造“量大实惠”的错觉,并利用“坚果礼盒就该以坚果为主”的认知惯性,自以为玩了一场很巧妙的营销,实际上已然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并涉嫌虚假宣传。

  从监管角度看,坚果礼盒乱象正暴露出行业标准的不足。通常,市场监管的标准往往滞后于乱象,由此现象出现,正是监管漏洞弥补的时机。如果产品名为“坚果礼盒”,则应明确要求坚果类成分占主导;如果为混合零食礼盒,则必须在包装正面显著位置标明各类成分的实际占比,而非藏于角落的小字说明中。这就能杜绝品牌方在“零食礼盒”的模糊外衣下,行“坚果礼盒”的营销之实。

  同时,面对坚果礼盒的“水分”,市场监管也需要更快亮剑。在春节前期就应该对消费旺季市场进行系统性巡查,及时发现问题,积极应对,而非被动等待消费者投诉后再个案处理。只有将监管关口前移,形成常态化、高频次的市场监督机制,才能有效遏制商家的侥幸心理,及时堵住行业漏洞,年货消费市场也能更加健康有序。

  当然,消费者自身也需提高警惕。在购买年货礼盒时,切勿被华丽外包装和“大克重”迷惑,而是要仔细阅读礼盒上的配料表和成分说明,看清楚礼盒的真实材料配比,才会避免踩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