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一案例入选全省法院
打击拒执犯罪典型案例
日期:01-19
本报讯(首席记者 蒋超 通讯员 金晴阳)生效裁判的执行,是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既关乎司法权威,也承载着群众的期待。然而在司法实践中,仍有部分被执行人无视法律尊严,采用各种手段规避或抗拒执行。近日,全省法院打击拒执犯罪典型案例发布,由区法院审理的“李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入选。
2022年至2023年,区法院作出多份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要求李某支付货款、运费、借款及利息等共计370余万元。李某未全额履行,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均立案执行,并依法作出财产报告令、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义务。在此期间,李某本人及其实际控制使用的他人银行账户累计入账1000万元以上,但均未用于履行付款义务。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主要事实。在案件审理期间,李某向债权人支付部分钱款,并就剩余款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对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据此,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刑罚是打击拒执行为最严厉的法律手段。明明有履行能力,却隐匿千万资金,逃避执行的李某最终为自己的“侥幸”付出了代价。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依法从严从重打击拒执犯罪、维护司法权威的坚定决心,也划出了“不可为”的清晰红线、展现了“如何为”的司法智慧,为社会敲响了诚信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