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过快处” 跑出执法“加速度”
日期:11-10
本报讯(首席记者 蒋超 通讯员 邵伊凡)“我自己都没注意到食品过期了,这次免罚也给我提了醒,以后一定会定期检查!”近日,收到新塘市场监管所下发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超市负责人王某(化姓)感慨地说道。
前段时间,该所收到一封关于某超市销售过期包装食品的投诉信。执法人员随即前往超市,经超市负责人确认,确有一袋同款过期食品,已在理货时主动销毁。系统记录显示,该食品在过期后仅售出一袋,正是被投诉人购得。
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执法人员认定该经营者属于首次违法,所涉情节轻微,已及时纠正,并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符合《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的相关规定,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同时,现场指导经营者建立食品清查台账,完善进货查验与定期自查机制,从源头上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在此过程中,执法人员启用“小过快处”移动办案流程,通过手机端执法应用录入《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电子证据,并于检查当天完成《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下发了《(不予)行政处罚告知书》。
流程“瘦身”的背后,正是“小过快处”执法办案模式在我区首次落地见效。针对主观过错较小、客观情节轻微、事实认定简单的案件,该模式以高频“小过”事项为切入点,通过开发掌上执法模块实施“快处”,实现裁量统一、过罚相当,推动市场监管执法更高效、更规范、更温暖。
目前,“小过快处”已梳理出“过期食品”“食品标签不规范”等9个高频“小过”违法事项,并实现现场检查、证据采集、笔录制作、文书送达、电子签名等全流程线上办理。从实践来看,服务型执法既有助于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也通过主动指导、教育、引导,帮助企业防风险、减负担、添活力,助力形成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