侥幸逆行酿苦果 莫拿生命走“捷径”
日期:10-20
本报讯(首席记者 蒋超 通讯员 萧检)一次逆行,不仅换来牢狱之灾,也导致两个家庭支离破碎,这样的苦果令人痛心。近日,区法院判决的一起案例,为社会敲响了警钟。
今年5月22日晚上7点左右,在我区一家啤酒厂打工的李某结束工作后,如往日一样骑自行车下班回家。在行至三益线路段时,见车辆较多,便决定抄近道逆行回家。他沿着机动车道逆行骑了一段路后,突然发现迎面驶来一辆二轮摩托车,两人躲闪不及,撞在了一起。李某被撞倒在护栏边,而那辆摩托车则被狠狠地甩到了马路中间。李某尚未起身,便听见一辆重型货车疾驰而过,随即耳边传来“嘭”的响声……虽然有不祥的预感,但李某晃晃悠悠地从地上爬起后,不敢去查看摩托车司机的情况,将自行车丢弃在路边后,就赶紧步行回家了。当日,他被公安机关抓获。8月4日,该案被移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路面监控还原了当时的情景。摩托车司机在与李某发生碰撞后,惨遭一辆重型混凝土搅拌车碾压,最终抢救无效身亡。
事故责任如何划分?检察官审查后认为,李某的交通违法行为导致摩托车司机倒向道路中央,从而致其被碾压。案件中的二次交通事故具有时间上的紧密连接性,李某的逆行行为与摩托车司机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而重型货车行驶速度正常,对于突然倒地的摩托车司机无法避免,也无法预见,故不负事故责任。
8月20日,区检察院以李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鉴于李某无赔偿能力、事故发生后逃逸等情节,检察官提出了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不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近日,区法院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的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并依法作出判决。
近期,区检察院办理了多起非机动车逆向行驶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案件,逆向行驶人员均被追究刑事责任。检察官提醒,逆向行驶危害大,莫拿生命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