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老年报
日期: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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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嘱托
本报记者 戴虹红
封存心中语,遗嘱告知留。遗嘱被视为一个人对其身后事的“最后嘱托”。不久前发布的2023年度《中华遗嘱库白皮书》显示,北上广等发达地区的人们对遗嘱的观念更加开放和接受。2013年至2023年,立遗嘱人群的平均年龄从77.43岁下降至67.82岁,甚至有90后、00后都立了遗嘱。
近日,浙江遗嘱库首次发布《2023浙江遗嘱库蓝皮书》。“约九成财产继承纠纷是因为未立遗嘱,或遗嘱不规范、无效造成的。”而《蓝皮书》数据显示,近年来,80岁以上老年人遗嘱订立呈下降趋势,50-80岁遗嘱订立数量上升。独生子女家庭是立遗嘱的主力军,占比超过四成。
而在本报独立做的一次问卷调查中发现,超过八成老人考虑或已订立遗嘱,体现了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作为立遗嘱的主要群体,老年人具体是怎么看待这一生前做的身后事?立与不立有何不同?如何订立一份无异议的遗嘱?继承环节要注意什么?打开本期周刊一起感受其中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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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里养周刊
第2-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