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老年报
日期: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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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葬已故老伴发现
墓地被家人悄然变卖
2011年,王爷爷在其老宅附近的某生态陵园,为自己与老伴张奶奶购买了一座双穴墓地。
2023年1月1日,王爷爷去世。张奶奶欲将王爷爷安葬时却发现,老夫妻俩十几年前就买好的墓地被转卖了。询问生态陵园管理所后才得知,早在2016年5月,儿子小王和儿媳小李就拿着声称代父母保管的购买墓地收据原件,到生态陵园管理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王爷爷的身后事急需操办,墓地的问题却一时之间难以解决。无奈之下,张奶奶只能另寻一处墓园将王爷爷安葬。
此后,张奶奶便一直心神不宁,时常想起未能在故土长眠的老伴。又悲又气的她决定将儿子小王和儿媳小李一起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赔偿墓地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
法院依职权从诉争墓地所属的生态陵园管理所调取了陵园记账簿、收据(登记交款人为王爷爷)等资料,并向陵园所长,王爷爷张奶奶的女儿女婿,以及墓地购买中间人等逐一核证,确认诉争墓地为王爷爷生前出资购买。小王、小李的行为,对父母构成侵权,应当赔偿损失。因案涉生态陵园已没有墓地可售,根据当地双穴公墓价格政策规定,法院认定张奶奶经济损失为7000元。
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认为,墓地作为一种特定物,它的选址承载着特殊情感,使用也具有特殊性,具有特定的人格象征意义。
王爷爷生前将墓地选在故乡附近,就是想实现落叶归根、长眠故里的夙愿。而小王、小李私自转卖父母墓地,且在父亲去世后并未重新为父亲购买墓地、亦未妥善处理父亲安葬事宜的行为,违背孝敬父母的传统美德和公序良俗。最终,法院判决小王与小李共同赔偿张奶奶损失17000元。
据江苏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