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老年报
日期:01-14
版面:
第[db:版面标题1]版:a0011版:速览 上一篇 下一篇
浙江首现
“央企共有产权房”
最近,浙江诞生了首个“央企共有产权房”,引发了宁波购房者的热议。与保障性共有产权房不同,这其实是商品房,由开发商和购房者共同持有产权,业主可自由买卖。另一个特点,是房企托底回购,10年后购房者可按原价将房源卖给开发商。
该“央企共有产权房”位于宁波镇海区,其项目负责人介绍,“央企共有产权房”是由个人和房企按份额共同购买房屋,购房者承担相应份额的房款。购房者可选的产权份额在60%-80%之间,这跟目前宁波的政府共有产权房份额比例基本一致。
“央企共有产权房”作为商品房,购房者可以自由买卖。10年内,若房价涨了,购房者想进行出售,企业可随时按原价给个人进行产权增购,购房者增购后持有100%产权,即可进行整套房屋的出售交易。
据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