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情司法护民生 高龄劳动者追回年终奖
日期:09-25
本报讯 “法官,我真没想到还能这么快拿到这笔年终奖,太谢谢你们了!”近日,年近七旬的老于(化名)专程来到市人民法院宁波杭州湾新区人民法庭,将一面锦旗送到工作人员手中,言语间满是感激。得益于法庭全流程暖心司法服务,他顺利追回了被企业拖欠的年终奖,切身感受到了司法温度。
今年6月,老于的身影出现在杭州湾法庭诉讼服务大厅。他在窗口前徘徊许久,反复询问:“说好的年终奖,公司不兑现怎么办?”驻庭公益咨询律师见状主动上前接待,老于缓缓道出原委:他在某污水处理公司工作两年多,去年10月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用工合同,离职时公司承诺年底会发放一笔年终奖,可到了约定时间,这笔钱却迟迟没有着落。多次协商无果后,老于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却因不熟悉法律、不会写诉状而手足无措。
了解情况后,公益律师逐一梳理案件事实,详细讲解年终奖相关法律规定,指导老于如何举证口头约定,还手把手教他填写起诉状。细致的释法引导让一筹莫展的老于渐渐安下心来。几天后,老于提交整理完毕的证据材料与起诉状,立案窗口第一时间为他开启涉老诉讼“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快速立案,并耐心讲解后续诉讼流程。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老于主张离职时人事主管曾口头承诺发放年终奖,公司方则以用工合同无明确约定、老于年底前已离职为由拒绝支付。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梳理全案案情,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平衡双方权益,决定开展庭后调解。
“用工合同里没有明确约定年终奖发放条款,而且老于年底前已离职,不符合发放条件。”沟通中,公司负责人起初态度坚决。承办法官耐心释法:“超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同样受法律保护。虽然合同未明确约定,但根据往年工资单、银行流水等证据,公司有发放年终奖的惯例,该待遇已构成双方事实劳务关系的重要内容。现非因老于原因解除用工关系,公司单方拒绝发放,有违诚信。”法官还建议,老于10月离职距离年终仅剩两月,公司可结合其工作贡献酌情给予补贴,这既是践行社会责任,也是维护企业口碑的体现。
经过多轮沟通,公司负责人态度转变,同意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公司向老于支付2000元作为年终奖,调解协议签署后主动按期履行了付款义务。
杭州湾法庭辖区企业集聚、产业经济体量庞大,务工群体众多,更有不少超龄劳动者活跃在各行各业。针对这一实际,法庭将持续聚焦老年务工群体的司法需求,从诉前调解引导、涉老绿色通道立案到纠纷实质化解,全链条优化涉老诉讼服务,以更有温度的司法举措护航超龄劳动者合法权益,切实擦亮民生司法底色。
■全媒体记者 杨昀
通讯员 陈露佳 唐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