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洪魏的日子里,我当过追星族。有人说追星是“追一个理想中的自己”。然而,我追的是“高脚狗”与“洋白眼”。这不是什么明星的艺名,也不是什么仰视人物的绰号——高脚狗是狗,洋白眼也是狗,是故乡的两条土狗猎犬。
两条狗都很特别:一条高得离谱,一条洋得别致,让人看上一眼就难忘。
高脚狗的母亲是友章叔家的那只尖嘴母狗。我离开白漆间时,它还是窝里的一只幼崽,七八个毛茸茸的小东西挤在一起,分不清谁是谁。友章叔留一只,其他都被乡邻领走了。它长大后,毛色随了母亲,黄而稠密,油光发亮。离谱的是它的身高,不过一年,肩高已超八十厘米,几乎有其母亲的两倍!彼时山里人尚不知“基因”“突变”这些词,却有自古传下的“种草”之说——有“种草”,便有父本母本。这相当于奥地利生物学家孟德尔迟迟才提出的“遗传因子”。母狗在大型犬中算中等身材,那父亲定然不一般伟岸。可惜狗世界处于母系社会,高脚狗的父亲无考,留给人们无尽的想象空间。后来我每每忆起它的高度,总会联想到那个在平凡的家族中突兀而起的篮球巨人。
“洋白眼”比高脚狗矮一拳头,村里人称其为“四眼狗”——眉毛边各有一个圆斑,像多了两只眼睛。四眉犬一般为黑色,圆眉有黄白两色,民间雅称黄者为“铁包金”,白色为“铁包银”,“铁”便是黑。而“洋白眼”一身枣红,洋气而醒目,在四邻八乡中极为罕见。看惯黑、白、黄与花狗,它简直像异族外来。起初我就以为它是洋犬,又因它圆眉呈白色,便给它起了“洋白眼”这个专属名字。很久以后我方知,它是个假洋鬼子,是广东潮汕的“五红犬”——高颜值犬种,不仅浑身红毛,嘴巴、鼻子、眼睛、爪子、菊花五处皮肤皆红,故得此名。它兼有四眉犬的特征,恐是“五红犬”的变种。不过,我对它的偏爱,更多因为它是高脚狗的搭档兄弟。说到底,它们都是土狗——中华田园犬。
古往今来,明星的要素大抵相似:名气大、形象佳、有能耐、有绝活,气韵契合时代风流。两条狗的名气都不小,尤其是高脚狗,村里男女老少没有不知道它的,祠堂门前的小广场上流传着它的许多佳话。那时可没什么资本捧红一说,它是真正的实力派。那时,洪魏人爱养大型犬,这好理解——“大狗再没用,吃肉也多几斤”,山里人讲究实用,瞧不上那些猫儿大小、花里胡哨的观赏狗。狗在幼时还要截去一小段尾巴,理由虽模糊,但对稚童的告诫清晰且一致:“见了长尾低垂的狗要远远躲开,十有八九是无主癫狗,也说不准是豺是狼。”截尾倒似与人类歃血为盟的标志。高脚狗与洋白眼的尾巴尖儿都被截了,没了镰刀般的弯曲,行进中如旗帜般笔直高扬,平添了几分硬朗与威武。它们的形象,正合乡人的审美。
高脚狗的能耐,多半来自力气大。友章叔的儿子国尧小我四岁,常把它当坐骑,双手搭其背上,嘴里喊着“驾驾”,它便温顺地驮着他在天井里兜圈子。那亲密的互动,让我羡慕不已。它骨骼粗壮,四肢有力,嘴边一抹浅黑,打架是一把好手。一次,一条大狗从高路墩路过,其主人一撺掇,它便冲上去,只一扑就把那狗掀翻在地,那狗仰面哀号求饶。可若没有主人命令,它从不无端攻击同类,更不惹人。即便有陌生人走近,只要没有异样动作,它照样镇定自若、安详静卧,连哼都不哼一声。那份自信,称得上大将风度——稳如老狗!如今,老友家那只白毛短嘴凹脸的叭儿狗可不同了。前不久,我偶尔上门一次,它狂吠不休,如临大敌,却又胆小如鼠,待我走近,慌忙退到桌底墙角,声如哀号。主人训斥没用,只得把它搂在怀里安抚,它才勉强安静,却仍探出脑袋,警惕地盯着我。我稍一动,甚至端杯喝茶,它也爆“叭儿叭儿”,让人心烦。我暗自慨叹:兄弟若开酒肆,有这般信奉“圈子”文化的敏感叭儿守着,纵能看住财产,也必断财路。
高脚狗与洋白眼沉默、和善、安详,从不虚张声势,该出手时就出手。一次,它们随主人去外乡集市,遇上一个“牛二”,自恃强壮且主场,纠缠不清,主人又气又急,跺了一脚,静蹲一旁的两条狗闪电般扑到那人跟前,龇牙咧嘴,喉咙里爆出滚雷般的低吼,吓得“牛二”连声求饶:“大哥,好说!”
高脚狗还有一手绝活:独自狩猎。它不黏人,从不会在主人身前身后摇尾乞怜,朴实得像老农,一心只想为家出力。它扑到野兔野鸡,就匆匆叼回家。一个大雪天,天还没亮,它捕了一只野鸡回家,却被紧闭的墙门挡在外面。它刨开方形垃圾仓里的积雪,将猎物埋入,又扒雪盖好,这才放心游荡去了。待墙门打开,它便挖出猎物,献到家人面前。
高脚狗与洋白眼关系十分融洽,不抢食,不争宠,不恃强凌弱,颇有长兄风范,这又与一般狗的做派不同。我退休留用的单位里,有位资深美女,常说起她家中两只宝贝狗的趣事:见了她如何热络卖萌,又如何争宠吃醋——抱一只,这一只洋洋得意、傲视另一只,那一只则寂寂寡欢、满眼幽怨;抱两只,它们又双双卖萌,时而互喷几声,活脱脱一出宫斗剧!高脚狗和洋白眼可没这般小心眼,与洋白眼相处虽不见得多亲昵,但绝不生厌,不内耗,平淡如水,狩猎时却能密切配合,各显其能。高脚狗的非凡能耐与独特气质,化作一种理想的生活状态,点滴沁入稚童心,我终成了它的粉丝。
粉丝追星的套路,无非那么几种:打赏、应援、蹲守互动。这些我大多用过,只是高脚狗的生活轨迹与我高度重合,倒不必像如今的追星族那样接机接站。我本就与它同住白漆间的楼上楼下,搬家之后,我又在西墙门寄饭,有了家外家;猎犬忠于家也忠于“事业”,当它们的主人金盆洗手,封枪不问猎事,它和洋白眼便转到西墙门大屋,在国镁大哥麾下效力。它平时穿梭于白漆间与西墙门之间,我家门前是必经之路。初时,我常在门前拦路“打赏”,掏出备在裤兜的烤芋艿、煨番薯递到它嘴边,它只一嗅便退,再塞,再退,就是不吃。后来我才知道,它是不吃手中食的——哪怕再饿、再诱人的食物,只有放在地上它才肯吃,这大概是它的规矩。再后来,我能唤它进屋了。母亲不在时,我舀冷饭捏成团,放在它面前;吃饭时它来,只要母亲一转背,我便把嘴里整条红烧泥鳅吐给它。《三字经》有云:“马牛羊,鸡犬豕。此六畜,人所饲。”狗虽是六畜之一,村里人养狗却与养别的禽畜大不同——没有专门饲料,也不定时投喂。平时剩菜剩饭、米糠猪食,多了多吃,少了少吃,没了便自己外出找吃。可它们像钢铁战士,永远充满活力,从不生病。窜犯大陆被俘、遣返务农的“台湾阿高”喜欢吹牛。一次,他说他在台湾养过一条军犬,天天喂牛肉。大约出于粉丝应援的本能,我心底哼道:美械师打不过小米加步枪呢,若真对上高脚狗,牛肉也白喂!
偶像成朋友,追星到共舞——这恐是粉丝期盼的最高境界了。
五月天,青山脚下的麦垄里探出一个豹纹似的脑袋,我背起草篮转身往回跑。高脚狗与洋白眼静静地躺在西墙门大屋前,我急切地又喊又跺脚——跺脚是冲锋的信号。可我的指令没有权威,高脚狗抬起头看着我,慢慢起身,向我走来。洋白眼仍躺着,疑惑着犹豫着,直到高脚狗加快步伐,它才起身跟上。才过高路墩,它们便“启带”了,一前一后疾速前行。灵敏的嗅觉是猎犬第一要技,据说它们受过专门的严酷训练:稻桶倒扣,狗与焚着各种野兽粪便的铁锅一起覆在里面,狗被熏得七荦八素,甚至昏厥。我听闻后不以为然,但想到孙悟空能在太上老君炉里炼成火眼金睛,便也不再怀疑此法增益狗对野兽的嗅觉和追逐扑咬的决绝。快到那“豹子脑袋”显露的地方,我本以为它们会钻进麦垄追猎物,不料它们竟像游泳健将般双双跃起,扎进麦田。蓝天白云,郁郁青山,艳阳麦浪,一黄一红两精灵,像海豚般连连跃出金色海面,时不时凌空转向,以出人意料的角度直插浪里。我看呆了——这力与美的交响,刚健、丝滑,堪称大自然最惊艳的舞姿!它们一左一右逐浪前行,很快将猎物逼出了麦田。猎物爬上田边的一棵松树,趴在树杈上,竟是一只硕大的野豹猫!如今豹猫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可那时农家视它为偷鸡的害兽。我捡一块拳头大的石头,振臂一掷,正中猫身,它四肢舞动着坠了下来。高脚狗奋起一跃,凌空咬住豹猫脖子,左右猛甩,顿时折了它的脖颈。才落地,洋白眼“呜”一声冲了上去,发现豹猫已不动弹,便退到一旁蹲着喘气。高脚狗亦松口,放下猎物,退到一旁。猎狗之间争夺猎物的事并不少见,有时还会把猎物撕碎。可它们只会合作,绝不争功。
村里阿强是屠猪杀羊的好手。母亲请他处理猎物,净肉将近八斤,母亲让他割一条腿去,他说:“不了,要不把皮子给我吧。”他拿了皮子,吹了吹毛,遗憾道:“绒毛已脱,早三四个月就好了。”高脚狗和洋白眼则得全副下水。
自此以后,我唤它们便没那么费劲了,它们甚至心甘情愿地给我当保镖。我上六年级时转学到古镇,上学得沿山沿湖步行十三四里路。每周六回家、周一天蒙蒙亮再赶去学校。一次上学,路过西墙门大屋,晨曦中见它们躺在南门外,我发一声“啅啅”,打个招呼,没想到高脚狗应声而起,洋白眼也紧跟其后。一路上,它们一直跑在我的前面,像开路尖兵,时而回头看我,时而抬腿往树根撒尿做记号。在没树的湖堤上,它们便用后爪刨地,把青草的根叶撩得高高飞舞。没了往日的孤单,我心神飞扬,遐想万千。早年去奶娘家,曾被邻村一群流鼻涕的孩子拦截打过架。此刻我倒盼再遇拦截,哪怕凶神恶煞的强人!
古镇中街商贾密集。它俩齐刷刷看着我走进烧饼店——我出门未吃早餐,知道它们也饿着肚子,便买了三个烧饼。可等我付完钱与粮票、捧着烧饼转身,它们早已不见了。站在街上看两边,只见赶集的人,哪里还有它们的影子!它们像古之侠者,“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那天早点,我独享三个烧饼,撑得没吃中饭。
我离乡十余年回去,江湖上仍有它们的传说: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最后的猎人已逝,高脚狗被附近驻军带走,数日后又独自踽踽回到家中。驻军为了研究,用五元钱买走了它,可它绝食,无奈放归,也不再追索。它步入老境,不似往年那般矫健、事事争先,随主人外出,总是跟在身后,亦步亦趋。终于,在一个寒夜,农闲时节骚动的几个年轻人将其烹食,主人碍于情面,也说不出重话。
“中华田园犬”是对我国本土原生犬种的统称。因为未曾经过专业选育,相对纯种洋狗,它们又被称为“土狗”。一个“土”字,让它们在宠物经济繁荣的当下掉了身价。尤其在城里,许多人唯洋犬为尊,鲁迅先生笔下的文学意象早已远去。宠物店、宠物医院、包装精美的狗粮……狗们似乎过上了“人上人”的生活。傍晚小区花园里,三只穿着艳丽服饰的狗,三条绳子,遛着一个容貌姣好的姑娘,享受着悠闲时光。我问阔别多年的京城战友:你家朵朵怎样了?——我去过他家,朵朵是他家爱犬。他黯然道:“老去了,给它置了块墓地。从此再不养狗。”人心里装满旧爱,便挤不进新宠。朋友圈还有过一张照片:一只穿花衣的白狗,紧绷羁绳,扬着蓬松美丽的尾巴走在路上。配文写着:“住院14天,花费大1万,狗命终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