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上虞汤浦水的引入,慈溪市域自来水并网。自2008年12月逍林自来水厂由慈溪市自来水总公司接管,“四乡一镇”群众饮用水与汤浦水环通,运营16年后的逍林自来水厂关闭,厂区转让,职工解散,由“四乡一镇”各自安置(提前退休)。逍林自来水厂退出历史舞台,厂区的建筑物改作它用。曾经发挥的作用和人们的记忆,以及为联办而经历过的笔者,还有着许多的回味。
20世纪90年代初,中共逍林区委、区政府按慈溪市政府农村改水的工作要求,组织逍林镇、胜东乡、胜山乡、胜西乡、胜北乡等联办逍林自来水厂,以“向上级争取一点、向银行贷款一点、向群众集资一点”的“三点”筹资办法,由原日供水能力1500吨的逍林老自来水厂,易地重建成万吨级(工程设计供水能力20000吨/日)的为民实事工程项目,改善逍林区北部“四乡一镇”的8.5万人口的饮用水条件。
1991年12月竣工投产的逍林自来水厂,地址在现在的逍林镇樟新南路455号(现已改为宁波佳和壳体有限公司)。征用原桥西村土地6520平方米(9.78亩)承建,自来水厂曾配有45千瓦、56千瓦取水泵各1台,90千瓦、76千瓦、45千瓦、30千瓦供水泵各1台,建有240立方米/组·座的水力循环澄清池3组,320立方米/小时·座的虹吸滤池4组,1100立方米、2000立方米的清水池各1座,还配有万吨级液氯消毒设备、250匹柴油发电机组,100千瓦、160千瓦变压器供电等设备。工程由上林湖水库取水(建泵房),配50千瓦专用变压器供电。铺设2条输水管,共6.8千米,口径100毫米以上的配水管25.2千米。建筑附属办公楼房1幢,676平方米。2016年3月浙江古籍出版社《慈溪市建设志·公用事业》有载。
上林湖水库取水总管经樟树乡王家埭村后,下串“329国道”沿破山路江岸到逍林镇桥西村地段的水厂,经加工再送至各乡(镇)配水总管后直达用户。建成4年后,群众用水量增加,长距离供水,压力不够。为了解决胜山、胜西、胜北等3乡用户正常用水,又在胜山山顶上建造了500吨级的调节水池,达到日供水2万吨级,用水高峰期的最大供水量达2.6万吨。
当年建造工程分为两期,一期是建水厂和总水管铺设到各乡(镇)终端,由逍林区委、区政府负责对“四乡一镇”收集资款和施工监管;二期是各乡镇总管接口铺设支管到各行政村及用户的水龙头安装工程,由各乡镇自行组织收缴集资款和施工安装。工程的难点是群众集资款的收缴,一期预算耗资370万元,其中市政府补助60万元,向银行贷款150万元(其中省外经处借款100万元),自筹资金160万元由“四乡一镇”政府向全社会人民群众集资。胜西乡需承担集资款22万元和分解贷款任务20.7万元,不包括由各乡镇自行实施的总管接口至用户工程费。
当时笔者担任中共胜西乡党委书记,全过程参与了逍林自来水厂群众集资工作,倍受感慨。那时的乡镇财政都是“吃饭资金”,1990年度胜西乡财政收入75.1万元(预算内52万元),负责机关干部和中小学教师的人头工资和基本办公经费。胜西的乡镇企业也很薄弱,1989—1990两个年度合计总产值才797.09万元,根本没有能力支持村镇建设,公益事业的建设资金主要依靠社会集资(摊派)。
1991年3月11日,胜西乡召开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贯彻逍林区委“四乡一镇”联合改建自来水工程的决定,并下达胜西乡的集资金额分配方案,以“公益事业大家办”为口号,坚持“集体出小部分,个人捐大部分”的两条腿走路方式,用全民集资的办法,兴办自来水工程,并讨论通过胜西乡的群众集资指标和征收工作部署。
3月19日,胜西乡政府召开由各村党支部书记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自来水集资工作动员大会。根据逍林区委“四乡一镇”联合改建自来水工程的预算,颁发胜西乡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全民集资办自来水工程的实施意见》[西乡字(1991)5号]文件。下达一期工程款需要群众集资32.5万元(包括至各行政村总管费用10.7万元),确定自来水集资标准,按上年度各村人口数(剔除男性65周岁、女性60周岁以上老人),以每人35元的标准计算到村;乡、村办企业以前两年工业总产值之和,20元/万元测算捐款任务;家庭办厂和个体业主由各行政村负责协商收缴,乡属地的全民、大集体企事业单位按规模大小和今后用水量状况确定集资任务,由乡政府直接分解收缴。
当时的胜西乡有10个行政村,总人口为9641人,农村群众集资任务为30.541万元。各村分别为:墙里村24955元、二灶村18620元、河东村28700元、三灶村33635元、路南村31220元、江东村24990元、江西村30870元、四灶村35280元、下五灶村36015元、杨家舍头村41125元。当年胜西乡办企业13家(包括两家中小学校办厂),上年度的工业总产值只有398.08万元,产销率为65.1%,分摊了15936元集资指标。乡级企事业单位7家,集资任务为3900元,包括供销社、信用合作社、棉花收购站、邮政代办所、粮食供应站、汽车站、商业合作店等。为配合建设进度,筹集第一期工程(总管安装费)款,要求截至4月10日完成收缴任务。一个月的收缴工作时间,逾期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乡政府设立以史幼文乡长为组长的专门领导小组,全面开展自来水集资工作。
当时基层政府的社会集资相当频繁,凡是公益事业建设都采取“上级申请一点,财政补一点,企事业单位捐一点,群众集一点”的办法。例如造桥、铺路、建造农贸市场、集资办教育等。群众有抵触情绪,基层干部也有怨言,说什么自古以来,老百姓吃天落水,世世代代都活得很好,何况我们胜西乡的地理位置优越,拥有穿境而过的四塘横江和四灶浦直江,河道沟渠纵横交错,年降雨量充沛,有9个村庄的老百姓倚水而居,即使不靠四塘横江和四灶浦的杨家舍头村,村庄南边的月亮池,池大水深,水质清澈,1967年大旱也没有晒干,胜西没必要集资建造自来水厂。百姓、百姓,百条心啊!人民群众的思想难统一,何况那时的农民人均年收入不足1000元,老百姓的家庭经济并不宽裕,让每户真金实银地拿出600元的水龙头集资款来,也得要痛下决心。集资工作的难度可想而知,收款进度很慢,我们每星期召开一次联村干部会议,在汇报进度的同时,反复强调动员宣传和统一思想,切实转变观念,提升大众的认识度。自来水厂工程事关全局及老百姓今后生活、生产的大事,要考虑到如果没有市政府的重视和逍林区委、区政府的领导,没有“四乡一镇”的联合行动,单枪匹马的胜西乡是搞不起来的,一家一户更是不可能的事。我们一定要像老百姓举债建房、娶媳妇的大事一样去努力办成,认识农村水改的意义,要有长远眼光和全局观念,机不可失啊!
时至3月29日,各村收缴72864元,只占计划的23.85%,集资进度十分缓慢。由于自来水工程早在3月初开工,区委催促我们缴款,我们只好收缴多少划拨多少,然后再深入农村挨家挨户上门做动员工作,催促收缴,效率很低。笔者清晰地记得,有一次同河东村干部一起到一户群众家上门收缴集资款时,那家中年户主当面出言不逊,我只能听之任之,待他牢骚发泄过后,耐心地解释自来水厂工程的重要意义和集全社会力量办大事的紧迫性,动之于情,晓知于理地做思想工作,劝告好话,只得“热面孔贴冷屁股”地促使其缴款。
为了不拖“四乡一镇”的后腿,我们在强调执行对各村延时计息的经济措施外,同时组建“胜西乡给水站(水改站)”,与胜西乡建筑工程队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以工程队的名义与银行协商贷款,筹措资金,及时弥补各村的款项缺口,予以保证逍林自来水厂工程的顺利进行。
1991年11月5日,胜西乡人民政府《关于胜西乡自来水工程安装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西乡字(1991)31号]文件下发。第二期工程,以乡镇为单位施工,每户安装水表,接通一个水龙头,收开户费600元(包括第一期已缴的集资费),实行边施工边收费的办法,让老百姓眼见为实。至1992年1月14日,胜西乡收缴群众集资款64.81万元,按进度拨款给逍林自来水厂工程处,为6月份完成全乡总管铺设到各村奠定资金基础。1月15日,河东村已收缴第二期自来水集资款2.4万元,还预付给水站1.4万元。为此施工队首先进入河东村,开启了胜西乡自来水入户施工安装,铺设沿三灶江岸72户的管道,随后逐户接通水龙头。老百姓看到清澈的自来水从龙头处哗哗地流出,感受农村饮用自来水的梦想成为了现实,缴集资款的自觉性也提高了,第二期收缴款项时很少有磨破嘴皮子的难度了。
当时地理位置偏僻和经济落后的胜西乡老百姓,为实现这么重大的农村水改项目,使全民提前用上自来水,可见已向城市化迈出了一大步。现在回想起来,就农村现代化的进程而言,其历史意义也不可小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