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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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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慈溪日报

酒后驾驶机动车 刮擦后驾车逃逸

日期: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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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城事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事故损失轻微却选择驾车逃逸,警觉的民警从中察觉异常。近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龙山中队快速响应,成功查获一名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

  当晚9点多,龙山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在龙镇大道路段驾驶电动自行车正常行驶时,被一辆小轿车剐蹭,肇事车辆未停车处理,径直驶离现场。

  “报警人表示,事故发生后,他曾下车敲打对方车辆的车窗玻璃试图阻拦并沟通,但轿车驾驶员未予理会,径直驶离。”接到报警后,民警王烨栋迅速出警至现场,经现场研判后认为,事故损失轻微,驾驶员无故逃逸行为反常,结合过往办案经验,初步判断其疑似存在酒驾嫌疑。随后,警方通过车辆信息快速联系上轿车驾驶员向某,在电话里对向某详细讲明交通肇事逃逸及酒驾的法律后果,晓以利害,敦促其主动到中队接受调查。

  约一小时后,向某在其家属陪同下,前往龙山中队配合调查。民警当场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136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酒驾驶标准,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也是因为害怕,如果我没有理亏的话,我会摇下车窗和对方讲一讲。”向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事实,当天晚上6点,她喝了一点酒,自以为休息数小时后酒精已代谢,心存侥幸驾车上路。事故发生时,她明知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敲打车窗示意,却因担心酒驾行为暴露,选择逃逸。回家后,向某在民警和家人的劝说和批评教育下,意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遂由家属陪同前往交警中队接受处理。

  交管部门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酒后严禁驾车,驾车切勿饮酒。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警等候处理,切勿擅自离开现场,心存侥幸终将受到法律制裁。

  ■全媒体记者 杨昀 

  通讯员 胡志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