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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慈溪日报

南宋鸣鹤孝子方昌

日期: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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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海地文脉       上一篇    下一篇

  南宋鸣鹤出了一个孝子叫方昌,割股救母,远近闻名。他去世后,官方给他立了个“孝慈庵”的祭祠。嘉靖《宁波府志》卷三十三有传,凡六十二字,全文如下:

  “方昌,轸之孙。性至孝,母病剧,或告以人肉可疗,辄祷天割股,和羹进母,果效。里人异之,白于官。既没,为之立祠,名‘孝慈庵’。或以毁伤訾昌,欲去其祠,黄震为辨其妄。”

  方昌之祖方轸,莆田人。北宋间官太庙斋郎,因弹劾蔡京被贬官。靖康元年平反后为鄞县知县,他为官清廉,致仕后“贫不能归,遂居明州”(见光绪《慈溪县志》卷二十五,《鄞县通志》则称“贫不能归,遂占籍于鄞”)。又据宣统《横塘方氏宗谱》载,方轸晚年居鸣鹤,子孙后裔散居鸣鹤周边。方轸生方熙,方熙生方昌。宗谱说方昌“性好静,厌市廛,尝览山水,以慈之横塘海滨幽雅,土地闲旷,徙而家焉”(清康熙间冯鐀《序》)。接着,又说方昌之孙“宗昇,竟以横塘居之”。谱中另有《附考分支》一文,肯定地说:“考之由来,其居横塘者,则宗昇公必矣”。

  方昌去世后,有人将他损毁自己的身体行孝的行为给予质疑和贬低,想要拆毁这座祠堂。黄震为他辩驳,指出这种非议是荒谬胡说的。黄震此文为《书鸣鹤方孝子赞后》,见《黄氏日抄》卷九十一。他用一连串的典故与反问,痛斥庸妄之言:“刲股救母为非孝,则成汤之剪爪祷雨为不仁,太宗之剪须和药为不义,曹文叔妻夏侯之割耳、王凝妻季氏之断臂非贞烈,而凡捐躯报君者非忠耶?古称战阵不勇非孝,谓死得其所为孝也,死之视毁伤,孰轻重耶?刲股救可活之母为非孝,溺身寻不可再活之父,不孝当愈甚,而曹娥独以孝称万世,何耶?”接着他又说:“刲股救母,旷世一二见,彼岂虑效之者众而訾之以戒之耶?……行身陷不义,以为父母辱,其为毁伤滋大也,彼皆不之訾,而独刲股者訾之耶?”他认为“孝子之刲股救母,……其心果出于孝,抑一朝之忿而忘其孝耶?父母死生之判仅毫发隔,如其可赎,百身不惜,此时此意,孝子虽九殒甘之,况割父母遗体之万分一,可以再活父母全身?”而那些想拆毁老慈庵的人,拿《孝经》里“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这句话,来指责孝子。黄震毫不客气地反驳说:“岂《孝经》隐奥,世莫之闻,而彼独闻之,出以告未知者耶?杀身成仁与全身者同归,道并行而不相悖,粗有识者知之,不意何物庸妄若此其甚,敢以毁伤疵孝子也。且刲股非毁伤也。”他意犹未尽,还举了邻居张五割肝救母的事例,感慨地说:“彼忍于訾孝子以败天下为善之心者,真无人心也,真不孝之尤者也。不毁伤其发肤而毁伤其义理,真毁伤者也。”

  无独有偶。据延祐《四明志》记载,南宋乾道年间,慈溪县金川乡孙之翰,因母患重病,他割了自己的一块肝熬成肉粥,其母食后竟然康复。明州郡守欲将孙之翰事迹奏报朝廷,孙却说“本心救亲,他无所觊”。孙死后,杨简为撰《墓志铭》,后世称东汉董黯、唐代张无择、南宋孙之翰为“慈溪三孝子”,即出于此文。

  这种割肉疗亲的行为,是古代封建社会宣扬的极端孝行,在当时被推崇为至孝的典范,仅光绪《慈溪县志》所载,就不下十例。但从现代医学、伦理和法律角度来看,属于伤害自身的危险行为,完全不符合现代文明理念。黄震是南宋著名的理学家,他的有些观点不免有着历史的局限,但我们也没有必要去苛责七百多年前的先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