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推出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
日期:03-03
■全媒体记者 何晨薇
通讯员 陆亚清
本报讯 “住旧屋想换新房,旧房难出手?”别愁!日前,慈溪城投集团发布“以旧换新”活动公告,一场主角为“房子”的“以旧换新”活动正式启动。
本次活动,计划完成“以旧换新”房屋共计200套,其中市场化新建商品住房和慈溪城投集团名下未出售的新房各100套,(两类全新房源统称“新房”)。旧房收购面向浒山街道、古塘街道、白沙路街道范围内的二手住房。
作为收购主体,慈溪城投集团按照限定数量、限定范围、限定时间的方式收购符合条件的旧房,并向旧房权属人(简称“换房人”)发放与房屋收购价格对应额度的“以旧换新抵价券”(简称“抵价券”)和“以旧换新购房券”(简称“换购券”)。
抵价券价值为旧房收购成交价格(含车位、车库、储藏室等附房);每张换购券价值为对应抵价券价值的5%,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于多层多业主二手住房整幢回购的情况,换购券价值提升至抵价券价值的15%,最高不超过15万元。换房人需在规定期限内凭抵价券和换购券,购置已签署认购协议的新房。
本次“以旧换新”收购什么样的房子?申请换购的旧房需满足以下条件: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住宅用地,建成年限在2010年1月1日前;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回购评估价格不高于1.2万元/平方米;房屋权属清晰,不存在查封等限制状况;如有抵押、租赁等情形,需在签订《旧房收购协议》前解除;换房人需在签订协议前腾空住宅,并足额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此外,旧房应具备完整使用功能,无影响正常居住的质量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换房人与房产公司或城投集团签订新房购房合同后,未经收购主体同意不得撤销。同时,一套新房仅能使用一张抵价券及对应换购券,且换购新房的价格不得低于抵价券和换购券价值之和。
本次活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启动,结束时间将另行通知。有意向的市民可通过“浙里办”APP搜索“房屋租售”进入“以旧换新”专题入口,或通过“宁波房产”APP首页“以旧换新”专题入口进行线上报名。政策咨询及线下洽谈也可联系慈溪建设集团资产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