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6年1月20日,前湾新区分局巡特警大队依法扣留超过60日尚未接受处理的车辆共计187辆,其中机动车144辆;非机动车43辆,请当事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被扣留车辆的合法证明、依法应当补办的相关手续到《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的地点接受处理。逾期仍不接受处理的,本大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等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扣留的车辆类型、车辆牌号或车辆识别代码或强制凭证号、驾驶人及扣留时间和地点,请到慈溪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网页查询(http://www.cixi.gov.cn/col/col1229041628/index.html)。
特此公告。
前湾新区分局巡特警大队
二○二六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