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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慈溪日报

159户业主的物业费退回来了

日期: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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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城事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叮,您已收到转账2176元。”近日,我市某小区居民王先生收到了一条银行到账提醒。这笔“意外”到账的资金,正是他年初预缴却迟迟未退的物业费。和他一样,该小区159户业主陆续收到了总额达34.6万元的退款。

  事情源于今年3月,交付时即入驻的原物业公司服务合同即将到期,该小区业委会启动物业更换程序。可问题随之而来:许多业主已在年初一次性缴纳了全年物业费,若原公司撤出,这笔预付款如何处理?

  “我们已经交了钱,难道还要再交一次?”“退费有没有保障?”共有159户业主存在超额缴费情况,涉及金额超过34万元。原物业公司以“部分业主未缴费”为由拒绝退款,且调查发现其本地分公司账户仅剩6万余元,履约能力堪忧。

  眼看矛盾升级,部分业主向市法院提起诉讼。市法院在研判后认为,若不及时解决,不仅损害业主权益,还可能引发新物业公司入驻后的收费难题,影响小区正常运转,存在演变为群体性事件的风险。

  为此,市法院迅速启动多元解纷机制,将案件移送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并联动住建、司法、社区等多方力量,依托今年3月成立的物业领域矛盾纠纷会商调解委员会开展协同处置。

  一周后,一场多方协调会在综治中心召开,法院、住建局、社区、物业公司代表及业主代表到场参与。会上,业委会主任明确诉求:“要求退还多缴的费用,这是我们的合法权益。”而物业公司负责人则坦言:“公司目前资金链紧张,难以一次性支付全部退款。”

  关键时刻,住建部门明确表态:合同终止后退还预收费用是法定义务,企业困难不能成为拒退理由。市法院则提出折中方案:可否通过第三方监管账户,采取分期支付方式解决?

  这一提议成为破局关键。经过近两小时协商,各方达成一致:由社区牵头设立专项监管账户,原物业公司先行将15万元履约保证金转入,并承诺在6个月内催收未缴费用,补足剩余款项。资金到位后,由业委会核实名单并统一退款。

  近日,随着最后一笔退款到账,159户业主的预缴物业费全部退还完毕。新物业公司也在清晰的财务基础上顺利入驻,小区管理实现平稳过渡。

  据了解,针对物业纠纷涉及面广、易引发群体事件的特点,市法院联合多部门打造了物业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模式。该机制运行以来,已成功化解12起群体性物业纠纷,惠及业主超500户,为和谐社区建设与城市治理现代化筑牢了法治根基。

  ■全媒体记者 杨昀 

  通讯员 陈露佳 景赞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