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某知名品牌服饰公司的员工打着能以四五折员工优惠价“代购”衣物的旗号疯狂“接单”,实则趁着上班前后人员稀少,从公司仓库里“按需”盗窃衣物。近日,经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23年1月,段某经朋友介绍,结识了在某品牌服饰公司工作的朱某,朱某自称可以以四五折的内部员工价购买该品牌的衣物。“新上市的衣服四五折的价格就能买到,这优惠哪里能找?”段某将信将疑地先让朱某“代购”了一款,收货后发现确实是正品。此后,段某就成了朱某的常客,隔三差五地找朱某下单“代购”,只要通过微信发送想要的货号、颜色、尺码,然后按照吊牌四五折的价格转账,几日后就能拿到心动产品。原来,朱某是某品牌服饰公司的员工,2023年年初的一天,其在工作过程中发现一些货物没有过系统、打编号也可以通过物流寄出。从那开始,朱某会趁人少的时候偷偷走到仓库窃取衣物,打包好放到出货区域,通过快递寄送给正在追求的女网友,自称系“员工价”低价购得。几次得手后,朱某的胆子也日渐大了起来,索性直接按照女网友指定的款式去仓库“按需”窃取,结识段某后,朱某更是一发不可收拾。
2024年12月13日,管理员马某在检查未发出的快递时,发现一箱没有编号的衣物。按照规定,所有寄出的快递箱子都要有编号。马某心生疑窦,通过查看监控发现朱某在清晨6点就早早打包好了这箱快递拉到了出货区,怀疑朱某盗窃公司衣物,就报了警。
经查证,2023年至2024年期间,朱某共计盗窃公司衣物40余次,涉案衣物吊牌价总额达3.2万余元。到案后,朱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案发后,部分赃物被追回,朱某的家属代其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今年6月,市检察院以朱某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近日,市法院经依法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作为企业员工必须坚守法律底线,利用工作便利窃取公司财物,不仅会断送自己的职业前途,更将面临刑事处罚。此外,作为企业必须筑牢内控防线,完善仓储管理,堵塞物流漏洞,加强监控覆盖,杜绝管理漏洞成为犯罪温床。要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提升员工的法律意识,从源头预防企业内部犯罪。
■全媒体记者 杨昀
通讯员 谢昭聿 赵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