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灶潭路(开发大道至明州路段)道路工程
日期:08-30
为确保慈溪市新城河综合改造二期区块配套道路工程(二灶潭路)施工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决定自2025年9月4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二灶潭路(开发大道至明州路段)交通组织措施进行调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二灶潭路(开发大道至明州路段)实行全封闭施工,禁止一切车辆和行人通行,受限车辆和行人请提前绕行。
二、过往车辆和行人请严格按照施工区域外围交通标志指示通行,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三、受交通组织措施调整影响的单位和居民请提前安排好工作和生活,选择好出行线路,自觉遵照执行。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
宁波慈溪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慈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