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余姚经济开发区黄湖电子材料产业园园五路西侧、园二路北侧地块规划发展的需要,需对该地块红线内的坟墓进行迁移,具体地址位于黄湖村湖南山南山朝北山(念二山)周边涉及三座坟墓实行迁移(三座墓主为陆尧炎、陈廉(濂)泉、张豫泉)。
为保证按时做好该区域范围内的坟墓拆迁工作,请坟主家属尽快到黄湖村村委办理坟墓迁移申请手续,具体补偿价格由村协调解决。如另有坟主在本通告区域的,请知悉的亲友相互转告。迁坟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28日。对超过时限后未搬迁的坟墓将按无主墓处理。
特此通告。
黄湖村联系电话:陈柳先,17705845078、13806648752。
余姚市低塘街道黄湖村村民委员会
二○二五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