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职业病问题日益凸显,已成为威胁劳动者健康的重要因素。为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提升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的认知水平,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势在必行。
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责任重大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发的疾病。它与普通意义上的疾病含义不同,是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所规定的疾病类型。职业病必须由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患者方可享受职业病相关待遇。最新修订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于2025年8月1日正式实施,该目录将职业病分为12大类135种。
从职业病报告情况来看,当前报告的职业病种类以尘肺病为主。但近些年来,随着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谱的改变以及尘肺病防治措施的加强,尘肺病发病率有所下降,而噪声聋及物理因素引发的职业病病例有所增加。总体而言,职业病发病率并未明显降低,职业病防控任务依然艰巨。
职业病危害因素按致病因素分类,包括粉尘、化学因素、物理因素、放射性因素、生物因素以及其他职业有害因素,如金属烟、井下不良作业条件等。职业病的发生不仅会损害劳动者健康、影响家庭幸福,还会给社会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然而,当前职业病防治工作仍面临诸多挑战:部分企业未能切实落实主体责任,防护设施不完善;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对职业危害认识不足;部分行业的职业健康监管力度仍需加强。因此,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普及职业健康知识,是预防职业病、保障劳动者健康的关键一环。
多措并举 推动职业病防治宣传深入人心
2025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23个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活动主题是“关爱劳动者心理健康”。以此为契机,我市各单位陆续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为普及职业健康知识,提升劳动者防护意识,相关部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传播《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政策法规,让劳动者明确自身权利与义务。同时,借助短视频、图文海报等新媒体形式,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劳动者普及职业病危害、职业卫生知识以及急救知识,增强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健康企业建设。企业是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责任主体。相关部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护措施,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相关规章制度,定期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合理设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按时组织工人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并发放符合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以此排除和减轻对岗位工人健康的不利影响。
开展专项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共治氛围。组织专业人员深入企业、社区、工地等场所,开展义诊、举办讲座、提供咨询服务,与劳动者面对面交流,为其答疑解惑。同时,联合工会、行业协会、医疗机构等多方力量,形成宣传合力,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职业健康。
加强监管与维权,筑牢职业健康防线。相关部门持续加大执法力度,针对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开展重点监督,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同时,畅通劳动者投诉举报渠道,切实保障其依法维权。
畅通职业病诊断渠道,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可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劳动者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目前,宁波市共有2家具备职业病诊断资质的机构,分别是宁波市第一医院和宁波市第二医院。
守护健康 从预防开始
职业病可防可控,关键在于强化预防措施。每一位劳动者都应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用人单位更需依法履行职责,为劳动者打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让我们携手并肩、积极行动,共同推进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筑牢职业健康坚实屏障,为实现“健康中国”目标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