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隐瞒已婚真相,虚构离异有钱男性人设,用虚假身份以结婚之名与女性交往,一人分饰三角诈骗“女友”钱款。近日,经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闫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021年3月,市民张女士通过某聊天软件添加附近的人认识了闫某某。当天,两人相约线下见面,闫某某告诉张女士,自己常年在外地承包挖掘机工程,离异单身有个女儿,另有三个店面价值500多万元,这次来慈溪是为了散心。后续接触中,闫某某对张女士体贴入微,并承诺将以数百万元的价格购买店面房,到时候过户给张女士,由此赢得了张女士的芳心。
二人交往期间,张女士又添加了闫某某母亲和姐姐的微信进行日常聊天。2021年5月至2023年12月期间,闫某某编造自己生日、做工程缺钱、给领导送礼走关系、母亲生病、家人去世、女儿得病等各种理由,从张女士处骗取款物共计21万余元。直到最后一次转完账,张女士坚持要去北京看闫某某生病的女儿,闫某某先是答应会帮其买票,实则一直拖延、最终失联,张女士才意识到被骗。
再回顾交往期间,张女士每次提及店面过户,总有突发情况阻拦;多次提出领证给婚姻一份保证,总是有事拖延;屡次提出去老家看看,见见亲戚,又总是以各种理由推却;虽然和闫某某的母亲、姐姐有微信聊天,但两人从不发、更不接语音、视频,张女士终于确定自己被骗,于是报警。
经查,号称家资百万的闫某某实则是一个外卖员,所谓的母亲、姐姐都是由他一人扮演,并且在老家已经结婚,与张女士交往是为了骗取钱财。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以婚恋为名的诈骗层出不穷,但真人见面不等于真实身份,情感攻势可能伴随利益陷阱,完美人设背后可能是个精心布局的专业骗局。在男女交往中,请不要轻信完美人设、不要进行大额转账、不要接受情感绑架,一定要多渠道验证对方身份信息,涉及钱财时更要保持高度警惕,有效守护婚恋和财产安全。
■全媒体记者 杨昀
通讯员 陈妍 赵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