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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慈溪日报

改造家中化粪池 居民私挖人行道

日期: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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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城事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擅自挖掘城市道路,不仅会对道路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还会影响过往车辆、行人的安全,甚至会破坏市政隐蔽工程。近日,逍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就查处了这样一起案件,果断制止了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坚定守好了群众的“脚下安全”。

  近日,逍林镇执法人员巡查至逍林大道时,发现东侧人行道传来阵阵机械轰鸣声。循声望去,发现一户人家正在进行污水改造,挖开了人行道部分地砖,碎石也散落一地,不仅阻碍行人通行,还存在损坏地下管线的风险。因破坏了市政道路,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对方停止施工。

  经查,施工者蔡某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许可,因改造自家院内化粪池,施工范围涉及人行道,便私自调用机械开挖路面,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经教育,蔡某认识到了错误,48小时内完成路面修复并通过验收。考虑到蔡某主动整改情节,执法部门依法作出从轻处罚决定。

  案件处理中,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普法课堂”。一方面,向当事人指出擅自挖掘可能导致燃气管道破裂、通信光缆中断等严重后果,若引发事故将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向当事人明确行政处罚标准,告知若损坏设施还需赔偿修复费用。

  “当事人挺配合的,在规定时限内,道路恢复了原状,现场验收也符合原来的标准。”现场,逍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陆中男表示。

  执法人员也提醒,城市道路是重要的公共资源,任何施工都需严格遵守《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市民在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许可擅自施工,施工时未设置警示标志与防护围挡或施工超出审批范围、期限作业等将按照相关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市民若发现违规施工行为可及时举报,共同筑牢城市安全防线。

  ■全媒体记者 戎志虎 

  通讯员 潘思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