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市交通执法四中队在东三环附近巡查时,发现彭南路红绿灯路口有混凝土“滴漏洒”现象。于是执法人员立即通知养护单位,在混凝土板结前完成清扫,并迅速查看事发路段的公共视频,发现当天上午8点25分,在东三环与彭南路红绿灯路口,车牌号为浙B3****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存在“滴漏洒”行为。
执法人员立即对该车辆进行布控,于上午10点在某项目工地发现该车辆,该车车头带有大红花。执法人员联系路网中心回放该车在治超非现场检测点视频,发现该车在公路上存在故意逃避非现场治超设备检测的行为。下步,市交通运输部门将对该车辆涉嫌“滴漏洒”、故意逃避检测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混凝土“滴漏洒”造成公路损坏进行路产赔偿。
源头治理,规范混凝土运输行为。当天下午,市交通执法一中队、横河中队分别对本次运输的混凝土供应单位、运输单位、使用单位(项目施工单位)进行约谈,要求其不得在项目抢抓进度时指令车辆违规装载,在商混车辆入场、出场等环节,加强对车容车况、罐体密闭、装载数量、余料处理、返程洗仓的检查,督促混凝土供应单位、运输单位、使用单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针对‘滴漏洒’情况,交通执法队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和源头监管做到治理全闭环。执法上,采取‘定点+巡查’模式开展持续行动,特别是随着智能化监管手段的普及,此类行为将无处遁形。源头监管上,通过系统大数据分析,深入排查城区周边施工工地和清运车辆运输轨迹,查找渣土货运源头企业。”市交通执法队相关负责人介绍。
■全媒体记者 龚益
通讯员 岑闻热 龚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