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者,治之端也。在公安战线上,有这样一群人,他们虽不常站在聚光灯下,却用“法制”的刚性与“藏蓝”的柔情默默守护着公平正义的防线。他们是慈溪公安的“法律智囊团”——市公安局法制大队。
前段时间,市公安局法制大队的3名同志被省厅、宁波市局确定为法制部门人才。其中,法制大队信访室指导员李慧斌、执法监督中队副中队长祝吉锋同时被省厅、宁波市局确定为首批法制部门人才,民警徐晨晨被宁波市局确定为首批法制基础人才。
法制精英如何炼成?他们回答:是夜以继日的奋战、是挑灯夜读的审核、是精益求精的推敲。
在公安工作中,维护公平正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必须始终恪守的“生命线”。如何做到这一点?法制大队信访室指导员李慧斌说:“过硬的法律素养是基础,也是关键。”
自2015年调入法制大队工作以来,李慧斌将自己的全部热情与智慧倾注于案件审核、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办理、行政诉讼应诉等工作中,积累了大量的侦查办案经验和法律业务知识。对于各类疑难复杂案件,李慧斌总能凭借其独到的见解和深入的研究,精准地把握案件的定性、取证、讯问以及侦查方向,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公正、合理的处理。他对公安法律知识的熟悉程度,令同行们钦佩不已,也因此多次代表宁波市局和省厅参加公安法律知识竞赛,并屡获殊荣,成为了业界公认的“法律专家”。
工作量无疑是衡量这位“法律专家”勤勉与专业的最佳标尺。仅2023年,李慧斌就审核刑事案件涉案人员600余人,审核行政案件涉案人员1000余人,其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确保了审核的案件中未发现较大执法瑕疵,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与公正。李慧斌还是案件办理中热情、专业的“解惑者”,在长期的执法办案和执法监督工作中,他热心帮教其他民警共同提高业务水平,被宁波市局和慈溪市局聘为兼职教官,毫无保留地讲授各类案件的办理技巧和法律知识,获得了广大民警和领导的一致好评。
法制大队对案件审核近乎苛刻,这在全局都是出了名的,对每位执法民警的要求均达到了近乎挑剔的程度,即便是细微之处的只言片语,也绝不轻易放过。这样的严格标准,使得不少派出所民警在提交案卷时都评价称这俨然是一场考试。然而,执法监督中队副中队长祝吉锋却持有不同的见解,他认为:“监督的本质,核心在于服务。”
自加入法制大队以来,祝吉锋全身心投入到执法监督工作中,紧抓每一个执法环节,不放过任何细节。他制定了案管室的日常运作机制,对执法全要素实施网上巡查监督,确保每一个步骤都符合规范。同时,按照问题清单逐条梳理,通过巡查通报、执法提示等多种方式,总结并分享解决方法,为基层办案人员提供了切实可行的网上操作规范。正因如此,法制大队连续两年在宁波市局法治环境执法监督各类指标月度排行和年度最终考评中排名靠前。
在服务执法一线方面,他积极参与专案办理,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及判例,为案件处理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同时,他还善于收集和总结工作中遇到的执法疑难问题,通过梳理执法环节常见问题清单、起草规范执法办案文件、发布执法提示等方式为基层办案提供切实可行的执法依据和操作规范。
祝吉锋还主动融入公安改革大局,积极应对执法信息化、公安数字化改革的挑战。面对负面清单制度执行中遇到的难题,他勇挑重担,为制度的有效落实出谋划策,并提供有力的数据分析支撑,他所参与的“负面清单”制度理论成果还荣获了省厅“公安大脑”建设的“最佳理论成果奖”。
随着法治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对法治工作的要求也日益提高,新的挑战接踵而至。在这个时代背景下,法制大队展现出强烈的大局意识,他们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积极应对高速发展带来的种种挑战。法制大队民警徐晨晨也对自己提出了要求:“创新工作思路,做新时代警务的开拓者。”
在日常工作中,徐晨晨不仅积极落实宁波市局的三级巡查制度,还在慈溪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常态化开展执法巡查的基础上,推行了一系列富有创新性的工作举措。他创新实行各办案单位案管室自查整改制度,并明确规定自查整改不纳入扣分范畴,主要以及时整改提醒为主。这一做法极大地激发了办案单位的自查积极性,有力推动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所队案管室”两级监管模式实体化运作的进程。
凭借出色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徐晨晨被聘任为慈溪市级教官,专业指导新警执法办案系统操作日常内容和执法办案系统操作比武,并已成功入选宁波市公安局法制人才库。2024年4月,徐晨晨再次以教官的身份,精心策划并组织了为期一个月的案管室培训活动,旨在全面提升基层案管室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培训现场,徐晨晨耐心细致地讲解每一个知识点,重点培训如何对系统自动预警问题进行签收整改,以及如何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常态化巡查。不仅传授了实用的巡查技巧,还强调了改进巡查方式、提高巡查效率的重要性。在他的悉心指导下,参训人员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巡查工作成绩在宁波排名第一。
■全媒体记者 杨昀
通讯员 冯罗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