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岗位变动和工作需要,孙建立、华炯炜、谢小枫等3名代表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请求辞去慈溪市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慈溪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孙建立、华炯炜、谢小枫辞去慈溪市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