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茶叶,历史悠久。据记载最早出现于神农时代,神农氏在遍尝百草,测试药性的过程中,每一次品尝,都有遇毒的风险,因而常用茶叶来作为解百毒的灵药。
河姆渡遗址是新石器时代人类活动的文明遗存,居住的地方堆积有人工采集的原始茶;长溪岭前的田螺山遗址也出土有许多茶树的古老根系。可见宁波慈溪的人工栽培茶叶历史可上溯至六七千年前。
南与田螺山相连的大、小茗岙,也曾盛产茶叶,在茶叶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和价值。最早有文字记载的虞洪遇仙获茶故事,就发生在慈溪观海卫杜湖大、小茗岙一带。晋代王浮《神异记》、唐朝陆羽《茶经》提到的虞洪其人,就是今天属于慈溪市观海卫镇杜湖虞家湾地方的人。“茗”就是“茶”,大茗岙、小茗岙产茶,从地名上就能看出来。可是后来或许是不再有茶树,而且土话“茗”“眠”同音,于是“茗”改成“眠”,成了大眠岙、小眠岙。还有人说是大棉袄、小棉袄,不禁莞尔。
晋唐时,茶叶的饮用已开始流行了,宋元时期饮茶已经成为“上而王公贵人之所尚,下而小夫贱隶之所不可阙(短缺)”者。
元代,慈溪的“范殿帅茶”已是名茶,“味色绝胜诸茶”!范文虎曾任南宋殿前副都指挥使,故称“范殿帅”。范殿帅茶,就是“江浙庆元路造进之茶芽”,即宁波的“慈溪贡茶”。这种茗茶,或又称草茶、白茶,系摘取茶树嫩芽,用大锅手炒杀青而成散条形的茶叶。《成化府志》记载:“宋殿帅范文虎创贡茶之例,元因之,就开寿寺置局(造茶局)。”这是慈溪贡茶的开始。对此,全祖望也曾说过四明白茶“元始贡之”的话。
综合光绪《慈溪县志》等资料,慈溪贡茶的历史大略是这样的:
茶户的产生,起于宋末明初。慈溪县的十四、十五、十八、十九、廿八都等地有许多茶园,如嘉靖《宁波府志》载:“茗岙山在慈溪西北,其山多产茶”,还设立有专门的造茶局,烘焙干净茶芽。相沿酌定,每年以二百六十斤为额定上贡数。每用鲜茶四斤,可以烘焙成芽茶一斤,共计需要鲜茶一千零四十斤。光绪《慈溪县志》上说是“一千四百余斤”,按这个数量,一一落实于产茶的家庭,各自完成额定数量,经官府上贡朝廷。初贡时期,本地盛产茶叶,茶农轻轻松松就能完成额定数量,按时上缴,官府用不着去催缴,只要设局造茶就可以了。所以百姓不以贡茶为苦,而吏胥也没有理由借贡茶勒索百姓财物,于是上下相安无事。
好景不长,置局造茶后,时不时地有各种弊端发生。县志记载:“余琯,乐平人。先时置局造茶,有司率缘以蠹民,琯通革其弊。”就是说在余琯任前,有关部门就开始借造茶害民。余琯虽能通革其弊,然而人亡政息。到了正统年间,仍然十分严重,于是又出了个好县令贾奭,“贾奭,字希召,巴县人,由进士授慈溪知县。慈岁造贡茶,旧有耗折及浮费,剔除殆尽”,再次进行通革。贾奭在景泰甲戌年(1454年)中进士,天顺年间(1457—1464年)来慈溪任县令,在这以前,官吏常常借茶芽中有草梗、杂质,烘焙时人工、柴火价格昂贵,茶叶干燥损耗等等因由,要茶户承担这样那样的额外费用,茶农因此苦不堪言。县令贾奭下令将这些所谓“耗折和浮费”一律剔除,不要茶农负担。百姓歌颂其德,为之谣曰:“贾使君,真仁人。新茶一觔,称一觔”。新茶一斤,就算一斤,不像以前那样,借口茶叶损耗和费用上升,需要茶户以一斤几两来抵一斤。这样,“新茶一觔,称一觔”,不用多缴鲜茶,减轻了茶户的负担。
百年后,茶树逐渐枯老,茶园荒废,茶无可采。而二百六十斤的贡茶,责办如故,对应之策就是向外由官府或者茶户自行采购鲜茶,由局制成成品,完成上贡。每到清明前的采摘期,官吏就逼迫茶农缴纳重资采购茶叶,百姓因此深受横征暴敛之苦。而官吏却以低廉的价格从附近产茶区如鄞县、镇海、象山等地收购茶芽,另外又要百姓负担运费、人工费、柴火费等等费用。更有甚者,正如《贡茶碑记》所说,“再后,长吏旁午(公务繁忙),表牍不能清理,至委其事于解茶之吏。事既旁落,弊自丛生,故于征收,暗置重秤,明索加耗,抑勒百端,洒派数倍。民有出力以采之者,有出门以贸之者,而所采所贸,又不足以给额外之诛求,至不得已而折干纳价,重敛腴膏,填充囊槖。及茶将起解,潜往鄞之天井山,象之朱溪各产茶地方,轻价收买,复指烘焙之虚名,而骗领工食柴炭银,两计侵渔干没,已不下百余金矣。且虚其一分六厘之官价,经年不给,即逾时而给,又以低假成色搀和相欺。况旧价未领,新茶复征,疮痍未愈,病痛复作。欲控无门,苦楚何及?”
经办吏胥往往采取种种威胁强迫手段,勒索茶农,众人敢怒不敢言。好在慈溪总出好县令,为民解倒悬之苦。这一位好县令叫张似渠,四川巴县人,万历己丑年(1589年)进士,二十二年(1594年)三月,署理慈溪县。为免除百姓的贡茶之苦,“统计应贡数,用官价市买,一毫无取于民,且著为令,民大德之。”同时又获督抚军门王的批示,使百姓进一步获益:“该县贡茶本有定额,相沿日久,止因茶地既无复产,岁贡又不可缺,未免按成册以取办于各里,而迩年以来,又假手于解茶之吏,遂使干没科敛之弊,种种丛集。以小民之脂膏,润奸吏之囊槖,民之称苦,非一日矣。今据该厅酌议,征收委解之法,一切宿弊,尽行刬革。上不缺公家之务,下不贻里递之累,诚官民两便,永久可行者也。但审陈湘等苦称,历年茶户,虽有其名,并无其人。若使加派之银,责之茶户出办,未免里递包赔。至于委官采办,又有供应之扰。合应照原额每年征银六十五两,另支该县杂用七两,共足七十二两之数,选忠实能干吏一名办买,验明照旧如法装封。差民壮一名,勒限协解。仍立石县前,以示遵守,如有故违科扰者,指名呈告究治。庶良法可久,而民困顿甦矣。具由复详,本都院王奉批,贡茶征银委解,官民两便,议选吏买办,民壮协解,仍立石以示永远。”
万历二十二年六月前不久,张似渠由慈溪县令调任宁波府推官。他的后任慈溪县令是顾言,同样是位好县令。顾言字尚实,冯有经撰《去思碑》,说是字中瑜,江阴人,万历壬辰(1592年)进士,刚接任慈溪县令,便做了几件好事:如迁县治、兴文学、抗节抑矿璫(璫:太监)、片言定军变、开杜白两湖以兴民利等。这些利民之事,除了“迁县治”之外,都与慈北观海卫有关,这里不一一细述。除此以外,还须一提的是,顾公继续着力推行前任“民大德之”的善政,在县仪门立下《贡茶碑记》,不但解除了茶农多年的困苦,并且有利于以后贡茶的继续。实话说,历史上能这样用心推行前任政令的后任,世上能有几人?
至于《溪上遗闻集录》说“慈溪贡茶,始于元,至明万历二十三年停止”,清《雍正志》等志书对此亦语焉不详:“后罢贡茶,局亦废。”参照《贡茶碑记》可见并不确切,因为慈溪虽不再大量产茶,却拥有数百年的成品茶制造技艺,所以在万历二十三年后,采茶于邻县,制茶在本县,贡茶借着精湛的制造技艺而始终未曾停止,至少在有明一代是这样。
清代,鸣鹤诗人叶元垲有《白湖竹枝词》:“挂雾峰高倒映潭,波纹如縠(皱纱)碧湾湾;采茶一片歌声起,大茗山连小茗山。”证明“茗岙山在慈溪西北,其山多产茶”的风景依旧。
同时期,法国作家巴尔扎克说,中国皇帝将此茶馈赠俄国沙皇,沙皇赏给他的大臣,大臣转赠外国公使,不知转了多少道手,最后才到巴尔扎克的手里。他在请客人用茶时,必定先要盛赞中国贡茶的名贵,说这贡茶(很可能就是慈溪贡茶)是“产自中国某省的特产,一年只产几斤,专供进贡,必须由少女在日出前采摘,然后一路唱歌送到皇帝脚下。”他还煞有介事地告诉他们:“此茶不能多饮,饮3次必盲一目,饮6次会双目失明。”这位著名的作家,这般地故神其辞,看来是舍不得让客人多喝几口吧。
巴尔扎克笔下的贡茶是珍贵而充满活力的,慈溪贡茶是多元而又纷呈其姿的。流传至今的“慈溪贡茶”的加工技艺,借力于翠屏山嘉木和唐传秘色瓷,又融合白洋瀑水、古刹禅意、少女歌声……点化成数芽翠嫩,几缕清幽,若浮若沉地袅袅于秘色积雪中,对杯凝望之际,使人远离暑热烦燥,获享安静与逍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