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5-12-27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慈溪日报

因“隔夜酒” 货车司机丢了“饭碗”

日期:07-29
字号:
版面:第A02版:城事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成了绝大多数驾驶人的共识,但宿醉后的酒驾问题,却被不少人忽略。近日,一辆货车因超载被查,再查发现驾驶员竟是酒驾,因一顿隔夜酒不仅人要被拘留,还丢了“饭碗”。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当天一早,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横河中队“错峰”设卡,查处大货车超载、超速、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5点50分左右,余慈连接线乌玉桥路口,一辆满载着小石子的重型自卸货车由西往东驶来,被交警拦停。该大货车随即由警车引导,前往停车场过磅。

  “在停车场的等候室,交警隐约在驾驶员身上闻到了酒气,发现其有酒后驾驶的嫌疑。”交警横河中队副中队长罗圣恩告诉记者,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此时,大货车装载的情况也出来了,核载31吨,实载58吨,超载50%以上。

  驾驶员叫张某,十几年的货车司机经历,一朝“翻车”。“本来想避开上班早高峰,免得被交警查到超载,现在真的很后悔。”据张某称,前一晚和老乡一起吃饭,大概喝了半斤白酒,早上起床感觉酒气已经散完了,想着应该没事,就照常开车上路,没想到在途中被交警查获。

  因货车超载,张某被罚500元、扣6分。至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行为,代价就更加“惨重”了,公安机关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宿醉后驾车是否属于涉酒驾驶,重点不在于前一晚喝酒后休息了多久,而是以体内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酒精含量数值大于等于2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酒精含量数值大于等于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不要将生命安危寄托于侥幸,无论何时何地都应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抵制酒驾醉驾。

  ■全媒体记者 陆超群 

  通讯员 胡志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