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宁波杭州湾湿地公园是中国八大咸水湿地之一,作为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徙路线上的重要驿站,每年吸引着数以万计的候鸟在此停歇或越冬,堪称“观鸟天堂”。但总有些人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越过法律底线,频频破坏杭州湾湿地生态系统。
去年11月至今年1月期间,蒋某、魏某在杭州湾湿地禁猎区内,使用禁用网具,先后十余次共计猎获17只越冬迁徙的斑嘴鸭等“三有”保护动物,损害了野生动物资源。案件移送市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认为二人不仅构成非法狩猎罪,且破坏杭州湾湿地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同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本院判决,被告蒋某、魏某共同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8750元,支付鉴定费1800元……”随着法槌落下,蒋某、魏某二人也因自己破坏生态的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案件办结了,但杭州湾湿地保护并没有结束。为了全面了解杭州湾湿地被破坏情况,市检察院对近两年发生在杭州湾湿地及周边的非法狩猎、污染环境、外来物种入侵等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共计285只野生动物被猎捕、28.72平方千米滩涂被互花米草占据、1.6万立方米建筑垃圾堆放威胁湿地周边环境,杭州湾湿地保护刻不容缓。
“但仅靠一家之力无法做到全面系统保护,需要凝聚多部门合力。”承办检察官表示。近日,市检察院联合法院、公安、司法行政、资规、经信等15个部门共同设立杭州湾湿地司法保护中心,探索构建“专业化执法办案+综合性保护实践+多元化源头治理”的湿地保护新模式。重点围绕杭州湾湿地区域开展日常巡逻、水质监测、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内容,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捕猎等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力将杭州湾湿地打造成为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保护示范点、文旅科研新基地、教育宣传靓名片。
据了解,市检察院还在该中心设立了湿地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站、“益心为公”志愿者驿站,全力打造“湿地保护+检察公益”模式,不断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的衔接,进一步发挥志愿者线索提报、专业咨询、参加听证、跟踪观察等作用,共同筑牢杭州湾湿地生态保护屏障。
■全媒体记者 杨昀
通讯员 万雪晴 胡丽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