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来慈开展《浙江省河长制规定》 执法检查
日期:06-21
本报讯 昨天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委主任委员项永丹带队来慈开展《浙江省河长制规定》执法检查。市领导孙百南、郑茹杰、周高陪同。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潮塘横江、潮塘横江六灶江闸站、明月湖沙滩公园、森林公园、新河坊文化街区等点位,实地了解我市河长制落实、幸福河湖建设、水美经济发展等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以河长制为抓手,夯实队伍架构、优化工作机制、丰富履职平台,着力提升全市河湖水生态环境,营造全民治水护水浓厚氛围。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市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并指出,河道管理保护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需要全市各方面共同配合、常抓不懈。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把握河道管理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升河道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要切实深挖问题补齐短板,强化顶层设计,有效推进河(湖)长自觉履职;要树立爱水护河意识,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持续开展巡河护河系列活动,推动各年龄段人群参与幸福河湖建设;各级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作用,依法正确行使代表职权,齐心协力打造幸福河湖,真正管好、护好每一条河流、每一个湖泊。
■全媒体记者 郑琳
通讯员 叶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