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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慈溪日报

慈溪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公告

日期: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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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天下       上一篇    下一篇

  慈社保责字【2024】1号

  吴仙意 女士(身份证号码:33022219********27):

  根据有关部门判刑人员数据比对,我中心于2022年12月起对你的社会保险养老待遇进行了暂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现责令你退回多领取的社会保险待遇,特告知如下:

  一、违规事实

  根据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2022)浙0282刑初1**0号刑事判决书,你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即2022年8月8日至2023年5月7日。你在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仍在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共计13069.99元。

  二、处理依据

  1.《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

  2.《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二条;

  3.《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44号)。

  三、处理意见

  限你在10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多领取的社会保险待遇13069.99元按规定转入我中心以下账户:

  户名:慈溪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养老保险基金支出专户;

  账号:201000234464934000001;

  开户行: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因我中心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社会保险待遇责令退回告知书》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10日,即视为送达。你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或书面意见理由不成立的,且未按时退还的,我中心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相关规定,从你后续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中抵扣。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慈溪市北三环东路1999号市社保中心,联系电话:0574-63938120。

  慈溪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