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
日期:03-06
各劳务派遣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劳务派遣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行为,促进劳务派遣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上级安排,决定对全市范围内从事劳务派遣经营业务的单位开展2023年度经营情况核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对象
2023年12月31日前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及已在我市完成备案手续的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的分公司。
二、核验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三、核验手续
核验对象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核验,选择“法人登录”后,进入“企业用工登记和书面审查一件事”,选择“劳务派遣单位年检年报”,完成“年度经营情况填报”。
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的劳务派遣单位,将依法实施检查,并将其核验结果定为“不合格”,相关年度核验情况记录在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到期后不予延续。
联系人:市人力社保局就业科 成老师
咨询电话:0574-63938095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二四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