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巧娜,女,中共党员,现任慈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秩序中队民警。2023年,荣获慈溪市公安局年度交警岗位标兵称号,被评为平安护航亚运工作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成绩突出个人,获个人嘉奖一次。
在工作中,龚巧娜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一是抓实“路面巡查环”。她对辖区主要道路监控进行梳理,设置了重点巡查路线、重点巡查区块,加大视频自巡查频率,做好交通警情及时发现、迅速反应、快速处置。同时,充分利用智能交通平台,结合路面勤务反馈信息,通过积极、主动的管控,提升交通管理效能。二是着力“群众服务环”。她诚心倾听群众诉求,用心解决群众问题,把每一通热线电话都当作一件大事,把每一次工作都当作第一次,保持着干劲和活力,积极地解答群众的疑问,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无闻,奉献着自己的全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