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焰明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摄影 全媒体记者 蒋亚军
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焰明
2023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一以贯之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检察筑基,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175件1704人,同比分别上升74.59%、82.83%,经审查批准逮捕1376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782件4154人,同比分别上升8.63%、2.36%,经审查提起公诉3113人,办案期限全省领先。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案件291件,同比上升8.6%,9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优秀案例。
一、牢牢把握政治属性,以更高站位为大局服务
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聚焦省委三个“一号工程”,以检察之力护航经济稳进提质。积极回应企业法治需求,出台十六条措施等,提供更优检察服务。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持续发挥检察主导作用,帮助企业卸下包袱、安心经营。规范运行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努力为企业排忧解难。通过打造营商环境法治促进中心、举行优化营商环境检察开放日、设立营商环境直通站等,精准回应企业法治诉求,助力提升依法治企意识。
依法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高质效办理各类涉企案件。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300余万元。严厉打击涉税犯罪,不断提升办案质效,第四检察部获评全省“成绩突出集体”。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努力为企业创新发展保驾护航。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监督,与市纪委市监委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合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始终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扎实做好亚运维稳安保工作。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故意杀人等重罪,批准逮捕87人,起诉90人;对危险驾驶等轻罪,不批准逮捕313人,不起诉1016人。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3600余名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4人。依法维护信访秩序,批捕5人。强化对不合格减压阀生产、销售等全链条打击,筑牢安全生产屏障。
深度融入市域社会治理。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持续擦亮“小巷检察官”为民品牌,相关工作被《人民日报》报道,周巷检察室被命名为全省检察机关首批“枫桥式检察室”。以检察建议促社会治理,推动解决汽车租赁行业违法经营等问题,有效促进源头防治。主动向市委报送法律监督年度报告、专题报告等,当好法治参谋。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引导申诉人解法结、化心结。
二、深入践行为民宗旨,以更高标准为人民司法
守护人民群众身边安全。着力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严惩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起诉30人,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件。开展外卖骑手交通违法问题专项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针对聋哑人拨打119、120不便问题,推动职能部门开通文字报警功能,共护听障人士安全权益。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关联犯罪,守紧人民群众“钱袋子”。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实现“六大保护”融合发力。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43人;对罪行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51人。对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案件,依法支持起诉17件。深化“花季关护”品牌建设,联合市教育局、市妇联设立“花季关护家庭教育指导站”,引导家长更好依法带娃。
强化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发放救助金47.8万元。协同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帮助追讨“辛苦钱”160余万元;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工资保证金缴存到位58万元,努力让务工人员“安心放心”。携手市妇联、市总工会等部门召开我省首例女职工体检权益保障听证会,督促4家用人单位依法履责。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落地见效,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出行提供便利。
提供优质高效检察服务。深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让群众少跑腿、易办事。切实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接收来信来访637件,均及时办结。全面落实首办责任制,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前端、基层。深入开展检察听证工作,探索上门听证、简易听证、云听证等方式,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
三、切实强化主责主业,以更高质效为法治担当
刑事检察提质增效。通过监督立案、纠正漏捕漏诉、书面纠正违法、抗诉等,不断加强对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前介入案件146件。依法办理征地拆迁领域“闪婚闪离”系列诈骗案,批捕12人,起诉11人。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审查暂予监外执行、减刑等案件39件。积极融入反腐败工作大局,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8件8人,办理市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8件18人。
民事检察精准务实。深入开展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提请抗诉30件。深化民事审判程序、执行活动监督,发出检察建议51件。持续加大虚假诉讼打击力度,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推进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努力为弱势群体“撑腰”。会同市法院为符合特定条件的被执行企业修复信用,助力企业“造血再生”。以民事执行和解促矛盾纠纷化解,办理案件12件。
行政检察逐步深化。协同市政府召开联席会议,先后与20余家行政机关建立联动机制,凝聚合力共助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联合属地政府促使被非法占用的22.5亩土地恢复用途。开展冒名或虚假婚姻登记专项监督,联合民政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全力维护婚姻登记秩序。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400余名被不起诉人移送至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杜绝“不刑不罚、应罚未罚”现象。
公益诉讼检察稳步推进。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2件,同比上升22%。强化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办理案件31件,300余亩被损毁耕地恢复耕种条件。与市法院等部门共建生态环境公益修复基地,为我市生态环境建设注入法治动能。深化与市审计局等部门协作配合,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0余万元。推动建立代表委员建议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机制,4件案件与建议提案实现双转化。聘请53名热心公益人士担任“益心为公”志愿者,公益保护“朋友圈”越做越大。
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以更高素能为检察筑基
持续强化政治统领。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以绝对忠诚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五个配套规定,及时向市委和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检察工作重大事项。建立党建督察制度,努力实现党建工作与司法办案、内部管理深度融合。院机关党委连续五年获评“宁波市五星级基层党组织”。
着力突出数字赋能。牢牢把握“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工作模式,以数字化改革撬动法律监督。开展法律援助领域权益保障类案监督,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数字监督办案指引》。开展财产刑执行类案监督,工作经验被最高检《检察工作简报》录用。与团市委共同开发“青爱的小孩·花季关护”涉罪未成年人精准帮教管理平台,入选浙江共青团数字化改革第二批地方试点。
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始终坚持把政治历练融入干警成长全周期,把政治素质考察贯穿干警管理全过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化检校合作,深入推进“检察官教检察官”,人才兴检成效不断显现。侯慧敏荣获全国十佳公诉人提名奖、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创历史佳绩。1名干警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人才库,6名干警获宁波市级以上业务标兵、业务能手称号。
始终坚持严管厚爱。落实“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加大风险排查防范。对不捕、不诉案件办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出台办法强化内部监督。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切实防范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大力弘扬“爱院如家、爱警如亲、爱岗如睛”的新风正气,加大从优待检力度,不断激发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驱动力。
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一年来,我们认真执行市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6件,专题汇报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情况,办结人大代表建议3件,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10名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定出台《检察听证进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办法》,下沉人大代表联络站85次。坚持开门办检察,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案件评查等活动300余人次。用心讲好检察故事,100余篇宣传稿件在省级以上媒体刊发,制作的微动漫《暖阳》被最高检官微等十余家媒体转发,全网播放量超过10万,法治正能量得到进一步传播。
2024年,市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这一中心任务,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在能动履职、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上下功夫、求实效,坚定扛起“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使命担当,不断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争当中国式现代化示范引领的县市域实践排头兵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服务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能动履职,将服务保障做得更优。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紧扣市委重大部署,以护航各项重大活动顺利举办为主线,切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工作。服务保障省委三个“一号工程”,继续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迭代升级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积极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助力打造慈溪营商环境金字招牌。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小巷检察官”品牌建设,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牢固树立“小案不小办”理念,持续办好老弱妇幼权益司法保护等检察为民实事。
二是坚持守正创新,将检察改革做得更实。贯彻落实检察改革工作规划,着力推进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推动“四大检察”及检察侦查职能全面协调充分融合发展。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深化数字检察改革,牢固树立“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理念,围绕护民企、暖民生、促治理等方面打造监督模型,进一步提升实战实效。
三是坚持巩固深化,将法律监督做得更强。积极助推法治监督体系建设,主动对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等,增强监督合力。围绕求极致做优刑事检察,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提升刑事办案质效。围绕出精品做精民事检察,强化民事执行监督,加强民事和解,完善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守好民生民利。围绕求突破做实行政检察,在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上提质增效,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围绕创品牌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着力在工作机制上创新、在监督办案上创优。
四是坚持完善提升,将自身发展做得更好。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始终牢记检察机关政治属性,永葆绝对忠诚政治底色。一体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大力推进文化强检、文化润检,着力培育“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深化实施名院、名品、名家“三名工程”,扎实推进爱院如家、爱警如亲、爱岗如睛“三爱工程”,厚植人才成长沃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持续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坚持精准引才、系统育才、统筹管才、科学用才,着力打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检察铁军。
在新的一年里,市人民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市委十五届五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接续奋斗、砥砺前行,为奋力争当中国式现代化示范引领的县市域实践排头兵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