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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9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慈溪日报

秉承绿色司法理念 筑牢生态环境法治屏障

日期: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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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城事       上一篇    下一篇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近年来,市人民法院坚持将“绿色原则”贯穿至司法实践始终,以优质高效的生态司法守护绿水青山,筑牢生态环境法治屏障,助推共富共美现代化新慈溪建设。

  “国字号”典型案例强震慑

  杨某某、岑某某在未办理用地手续情况下,擅自占用附海镇76.31亩土地(永久基本农田68亩)倾倒堆放渣土。经宁波市耕地鉴定委员会鉴定,68亩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条件达到重度损毁。

  2022年2月,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调查;4月,将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移送慈溪市公安机关;5月,恢复耕地种植条件,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慈溪市农业农村局联合验收通过。

  2023年2月,杨某某、岑某某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刑罚。

  据悉,上述案例在去年11月入选自然资源部非法占用农用地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此外,当年2月,《浙江宁波维欣家纺有限公司篡改自动监控数据逃避监管案》成为生态环境部第十二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自动检测领域);当年5月,《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诉宁波某工程队非诉行政执行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湿地生态保护典型案例。三个“国字号”案例的入选,彰显慈溪法院在环资审判领域的探索和成效。

  司法协作密织保护法网

  为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切实筑牢生态环境的司法防线,慈溪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积极落实刑事、民事、行政环境资源审判案件“三合一”审理模式;不断加强专门化体制机制建设,配优配强环资审判力量;始终坚持审判质效并重,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

  面对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息息相关的水源等污染问题,法院也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呼声。出台《关于服务保障全市域兴水治水的实施意见》,依法严厉打击涉水刑事犯罪,对非法捕捞、非法偷排废水、废液,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造成重大水环境污染的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

  保护生态环境,凝聚合力是关键。慈溪法院不断扩大保护生态司法“朋友圈”,切实推动形成环境资源保护合力。注重与检察机关、司法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之间的交流协作,构建沟通顺畅、衔接高效的合作机制,共同推动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堵点、难点问题。

  探索公益修复守护美丽家园

  良好生态环境是普惠的民生福祉,也是共同富裕的亮丽底色。涉环境资源案件办理的最终目的往往关乎“山水林田湖”等生态资源的保护,这就决定了在做好“审判”前半篇文章的同时,还要谋划好“修复”的后半篇文章。

  去年8月15日,慈溪法院联合检察院、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山镇人民政府,在龙山镇金岙村徐夹岙水库边正式揭牌设立慈溪市首个生态环境公益修复基地,共同探索开展异地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等替代性修复方式,引导侵权人从生态环境的“破坏者”转变为实实在在的“修复者”。

  同时,为让法制理念深入人心,慈溪法院不断打造普法矩阵。利用微信公众号、“四明”云法庭等线上渠道和走进校园、社区等线下方式,在“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时间节点,通过召开环资案件审判白皮书发布会,邀请行政机关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现场观摩公开庭审等形式,对环境资源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方位解读,并依托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实现“办理一案、普法一次、教育一片、治理一域”。

  接下来,慈溪法院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最严保护原则,筑牢三北大地“生态屏障”,用心用力用情守护生态环境,用司法妙笔描绘大美慈溪绚丽画卷。

  ■全媒体记者 陆超群

  通讯员 路余 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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