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时事公报》[1]1925年4月30日载:“保德乡自治委员费德昭,因身弱多病,呈请辞职。陈知事(国材)以该委语出至诚,即予照准,俾资休养,遗缺委卢恒若(坎东四灶人)接办。”不满1月,5月25日该报又以《保德乡自治委员之逐鹿》为题载:“余姚保德乡自治委员一席,自费德昭辞职后,县署委卢某充任。卢某以保德乡地面辽阔,事务繁杂,且乡中人士意见纷岐,办事犹感困难,因向县署再三辞职。兹闻沈某、郑某,运动此席甚力,不知鹿死谁手也。”由此看来,乡自治委员一职,如《围城》所说:“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
费德昭为何请辞乡自治委员?今日,笔者读民国甲子(1924年)费德昭主纂的《梅川费氏宗谱·序》及《德昭传》,才知费先生确实因工作繁重而不得不有所放弃。
费德昭(1877.11.25—1932.06.25),1911年参加余姚地方自治讲习所学习。《德昭传》载:“迨乎预备立宪,自治成立,需才孔亟,公举先生为自治委员。民国肇始,选为自治委员,民国十一年壬戌(1922年)春仲,选举县议会议员,民国甲子春,由县知事委任水巡队队长,先生负职任艰。”
此说,先生在清末已当选乡自治委员;1922年任乡自治委员的同时,又当选县议员;2年后的仲春,由县知事陈国材委任他任保德乡北海水巡队队长。水巡队由商人出资组建,维护杭州湾海上运输安全,主要保障粮食运输通畅,有队员20余人。时海盗猖獗,费德昭临危受命,担负起安全保卫责任。
先生家庭经济负担重。娶徐氏,续娶郑氏,生有六子一女,除五子永建(1912.04生)早逝外,依序为:永镐(1898.11—?)、永禄(1902.05—1928.02。1928年2月4日,为报父亲被通缉及抄家之仇而被省防队枪杀)、永誉(1906.06生。又名永余,出继德修为嗣)、永思(1908.04—1973。参加组建红一师)、永图(1915.04—1932.05),女儿最小。1925年,先生49岁,老二永禄25岁未婚,老四永思也已18岁,均需要成家立业,一子一女尚年幼,家庭担子重。
先生担任水巡队队长后,投笔从戎,离开教育事业,从事武装安保工作,放弃参政,没有连任县议员。《德昭传》接着说:“先生负职任艰,私不废公,吾姚地海隅水陆奸宄官吏莫能治,先生一举臂,乃萑苻匿迹,今日得高枕。”说明保德乡治安效果明显改观。水巡队是一支由费德昭掌控的武装力量,为他拿起枪杆子,举行武装革命奠定基础。
又1924年春,族内发起编修宗谱,先生虽工作日不暇给,无时间和精力编纂,但“义不敢辞”,只得请人编纂。《德昭传》说:“先生招坤葆与龙泉骆翁,维坤缮谱。”费德昭作《修缉宗谱序》曰:“然余服务社会,兼之材短,应接不暇……余惟总其事而观厥成。较先人不其有愧乎。”由于自己“应接不暇”,“暨雇缮外,均尽义务焉。”因此,留存于今的宗谱为手抄本,而且内容缺漏较多,连先生自己家人的生卒日期多空白,文本构思和语句表达亦存在瑕疵,非完整之宗谱。
1926年,在中共组织指引下,他走上了武装革命之路。他的使命更加伟大,面对强大的敌人,斗争复杂而艰巨,处境非常危险,在刀尖上行走,更无闲暇时间了。是年12月,北伐战争节节胜利,郭静唐回姚联络费德昭,决定配合北伐军,收复余姚城。1927年1月3日,先生召集“水巡队”旧部,集四乡勇士百余人,夜袭相公殿“缉私营”,取得胜利。同年2月18日晨,袭击浒山警察所,缴获其枪械。次日,揭出“浙东人民自卫军”旗帜,进军余姚县城,军阀政府倒台。2月22日,北伐军占领姚城,成立国共合作的国民党余姚县党部,郭静唐任党支部书记。费所率领的自卫军改编为“余姚县纠察队”,费德昭任队长。是年6月21日,浙江省政府下令通缉盐民领导人岑鹿寿、竺清旦、费德昭、卓兰芳、蔡肖鸿、俞开夫等8人。6月29日,“省防军”到坎墩,大肆搜捕费德昭,家被洗劫一空……
1930年7月,在中共江苏行动委员会领导下,建立浙东工农红军第一师,费德昭任师长,准备举行武装暴动。
费德昭自投入辛亥革命开始,为取得国内革命的胜利,展开艰苦卓绝的武装斗争。二子永禄为革命而献身,四子永思参加红一师筹建和活动。毁家纾难,奉献出自己一生。
[1] 《时事公报》由宁波“救国十人团”团长金臻庠筹集资金,创刊于1920年6月1日。不久,成为宁波销行最广的一份民营地方报纸,颇受工商界及读者的欢迎。